“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大概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也是全书的点睛之笔。 我是先看的电影,后在书海中无意发现这部剧的。在我潜意识里,电影限制了人的想象力,而且不管怎样拍谁来拍都很难达到效果,所以,在看过电影后,我并不太想读原著。但《野百和春天》这部电影让我发现自己有多狭隘——电影非常精彩! 电影主要突出的是阿甘传奇的一生,各种衔接恰到好处,结局改得也很精彩。而原著,则是借“阿甘”这一人物来讽刺美国那段历史。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飞上天空、国际象棋大师、商业大亨、竞选州长……甚至得到两任美国总统的接见和授勋,正如编剧想表达的那样——透过阿甘的眼睛,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复杂和庸俗,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摘抄 开篇 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待你态度恶劣。喏,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总是这样。 对越战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完全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 丹 阿甘的大智若愚 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丝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丝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对爱情(那种憧憬和心痛) 怎么说呢?我想我应该对这个消息早有心理准备,但其实却不然。 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跳,双手又凉又湿,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缩成一团 我想我的感受大体上是自怜,因为不知怎的我居然真相信珍妮和我总有一天会厮守在一起。所以从她妈妈口中得知她结了婚时,我就好像内心有一部分死了,而且永远不会活过来。 结尾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反思 1.我的功力不够,还是在众多想法里才慢慢咂摸出味来——这不仅仅是要塑造个呆子阿甘的传奇人生,更是想借此来批判讽刺和挖苦美国政府,尤其表达了对越战的强烈不满。 而在我发现这一点后,我因对美国历史几乎皮毛都不懂(虽然对我国的历史也知之甚少,但至少知道一点点皮毛),所以读起来还是觉得差了点什么。所以,我不仅要多多学习祖国的历史,也要多多了解国外的。不然,总差些火候。
女主喜变雷神,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日系,不等同于崇拜日本或崇尚日货——它是一种风格、一种格调、一种审美,一种对更简约便利,更舒适精致的生活方式的追求。
很棒的一部剧集,内容丰富引人入胜使人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嗯值得一提的是更新的好慢啊我每天都在攒文中
秒赞是共情的标记,创编剧化身于公众的感受和情绪当中,以新颖的方式表达社会痛点热点,庸俗的很有趣,庸俗的很高贵,阳春白雪里走着一个下里巴人,但他大智若愚,有世外高人的感觉。
真的离谱这部剧,简直是把我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前面吹了小组成员多么多么牛逼,一个黑掉五角大楼,几个特能打的,真到破案的时候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有书里写的全国重大案件是认真的吗?主角团都没费什么功夫就给破了?这就是重大案件?也能理解编剧是想通过这些案件反应社会问题,但你编故事也不能这么离谱啊!那些凶手都是社会底层,没学过反侦查,甚至都没做什么伪装,这就把警察难住了?真把现在警察当傻子啊!看了三个案件真看不下去了
影片评论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大概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也是全书的点睛之笔。 我是先看的电影,后在书海中无意发现这部剧的。在我潜意识里,电影限制了人的想象力,而且不管怎样拍谁来拍都很难达到效果,所以,在看过电影后,我并不太想读原著。但《野百和春天》这部电影让我发现自己有多狭隘——电影非常精彩! 电影主要突出的是阿甘传奇的一生,各种衔接恰到好处,结局改得也很精彩。而原著,则是借“阿甘”这一人物来讽刺美国那段历史。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飞上天空、国际象棋大师、商业大亨、竞选州长……甚至得到两任美国总统的接见和授勋,正如编剧想表达的那样——透过阿甘的眼睛,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复杂和庸俗,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摘抄 开篇 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待你态度恶劣。喏,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总是这样。 对越战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完全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 丹 阿甘的大智若愚 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丝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丝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对爱情(那种憧憬和心痛) 怎么说呢?我想我应该对这个消息早有心理准备,但其实却不然。 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跳,双手又凉又湿,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缩成一团 我想我的感受大体上是自怜,因为不知怎的我居然真相信珍妮和我总有一天会厮守在一起。所以从她妈妈口中得知她结了婚时,我就好像内心有一部分死了,而且永远不会活过来。 结尾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反思 1.我的功力不够,还是在众多想法里才慢慢咂摸出味来——这不仅仅是要塑造个呆子阿甘的传奇人生,更是想借此来批判讽刺和挖苦美国政府,尤其表达了对越战的强烈不满。 而在我发现这一点后,我因对美国历史几乎皮毛都不懂(虽然对我国的历史也知之甚少,但至少知道一点点皮毛),所以读起来还是觉得差了点什么。所以,我不仅要多多学习祖国的历史,也要多多了解国外的。不然,总差些火候。
女主喜变雷神,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日系,不等同于崇拜日本或崇尚日货——它是一种风格、一种格调、一种审美,一种对更简约便利,更舒适精致的生活方式的追求。
很棒的一部剧集,内容丰富引人入胜使人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嗯值得一提的是更新的好慢啊我每天都在攒文中
秒赞是共情的标记,创编剧化身于公众的感受和情绪当中,以新颖的方式表达社会痛点热点,庸俗的很有趣,庸俗的很高贵,阳春白雪里走着一个下里巴人,但他大智若愚,有世外高人的感觉。
真的离谱这部剧,简直是把我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前面吹了小组成员多么多么牛逼,一个黑掉五角大楼,几个特能打的,真到破案的时候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有书里写的全国重大案件是认真的吗?主角团都没费什么功夫就给破了?这就是重大案件?也能理解编剧是想通过这些案件反应社会问题,但你编故事也不能这么离谱啊!那些凶手都是社会底层,没学过反侦查,甚至都没做什么伪装,这就把警察难住了?真把现在警察当傻子啊!看了三个案件真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