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的很多观点都很实用:触及话题的核心内涵,认可赞美听众,让听众变为事件的参与者。好的沟通可以让人变得更加轻松,做事情更加有力!
2018/12 2.4《Maison de campagne, La》 这是一本在影视艺术上颇获赞誉的自传式剧集,行文风格如游记一般,就像书名《Maison de campagne, La》,编剧主要是以“我”萨尔和迪安Maison de campagne, La所经历的为线索来叙述的。书中的主人公们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缩影,和《Maison de campagne, La》的时代背景应该有一致性,故事中的主人公吸毒,滥交,偷车,不负责任,榨取家人,有着天马行空的疯狂念头,经常囊中羞涩就三五好友一起开车奔向下一个城市(目的地),这么一来,似乎和《Maison de campagne, La》中的那些少年比起来要好多了。读美国剧集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障碍,我读过的美国剧集中,大多数都读得磕磕绊绊(可又偏偏是影视价值很高的… 说到底还是自己功力太浅,不太了解书中故事的大时代背景,又懒于做一个虔诚的修行者来好好了解一下。这部剧读起来还有一个障碍是,涉及到的众多城市国家,我都不了解——不知道它们的地理位置,但是这是书的一条明线,说起来可能也不影响观看,但梗在那里总归是罩上了“看不懂”的阴影。 比较记忆深刻的两段话,分别是以下: “我们去哪儿呀,老兄?” “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非去不可。” ——我高一叛逆期时,有很长一段时间处于自我放弃自我封闭中,当时不想学习不想说话不想交朋友,不知道脑子里为什么冒出一个想法,想去流浪。我一直不知道是我不正常还是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羞于启齿的时刻。我当时只是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离开这里就可以。”就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我没有考虑过我身无分文,我该怎么去,我怎么解决住宿饮食,我一点都没有考虑过。所幸我始终是个行动上的矮子,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那段时间,有一次我和妈妈争吵,我忘记原因了,只记得自己大声吼——我就想流浪。我甚至还记得自己的委屈,现在想来,一度想扇自己,我凭什么觉得委屈?哪里委屈到我了呢?我还记得妈妈一脸懵的样子,而后怒不可遏地说“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想去哪里?你有什么资格,你不需要吃饭不需要睡觉?你有钱吗?”她一连串的出于现实的提问都没有让我清醒,我还是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可能那段时间我真得病了。记忆中那是倒数第二次和妈妈有过大的争吵,最后一次是高三毕业的暑假,七月底。我觉得自己现在足够清醒了,至少我知道曾经的自己多么幼稚和无理取闹,也知道——人一定要出发,要去看更宽更广的世界,但是前提是一定要知道自己为什么出发,为什么要去某个地方,自己自己能否有能力到这个地方。你不能可怜兮兮满身落魄地去喜欢的城市,你不能去了喜欢的地方才发现自己在那里生活不下去。如果现实打垮了喜欢,那该多难过啊。我也有非去不可的地方,当我成长到足够匹配它的时刻,我一定会去。 第二段比较深刻的是: “迪安,我最大的愿望是有朝一日我们和我们的家人能住在同一条街道,都成为老居民。” ——如果说星座有所参考的话,那我真的是太双鱼座啦。胡思乱想,自我折磨,再自我治愈。从十五岁开始,我就开始不会处人际关系,不仅学不会和陌生人和同学如何相处,甚至学不会和朋友如何相处,我很不会维系和朋友的关系,如果现实距离上远了,那我们的关系也往往逐渐就变淡了。我没有很多朋友,我的朋友很少,我很喜欢我会称为“朋友”的人,可我很难过也很抱歉,我如此愚钝和笨拙。 另外这部剧语言很美很美(我还是要说,是译者太厉害,影视水平翻译水平都很高超)随便摘两段。 “月亮悬在地平线上,显得扁扁的,硕大无比,颜色成了柔和的锈黄,然后冉冉升起,直到晨星出现与它争光,朝露从我们的车窗里随风飘进来。” “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
老版的书名叫《Maison de campagne, La》,故道白云——佛陀见过的白云,仍在天空;佛陀走过的路,仍在我们的脚下。此次播出商为了通俗直白,改名为《Maison de campagne, La》。一部用剧集笔法书写的传记,一部水准颇高的影视作品。
就引用季老最爱的陶渊明一诗“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看完本文有许多感触,第一次在微读写长篇的读后感,如有不足还望大家指出 许三观第一次字卖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看法,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卖血。而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许多后续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大碗水,卖血后要两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的思想。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 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荫德,为了一乐——这个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得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则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了自己的妻子用来置换新衣。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上了李血头。 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能够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仅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到这时人物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时,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自己的妻子也能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单单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许三观卖血的记忆,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人民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向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能够看到平常没有机会了解到的关于安乐死的流程,切换不同参与者的视角更深入地去感受。是一部很棒的纪实影视,开启了我观看纪实影视的大门(因为怕太无聊很少接触这类剧集)。是今年个人追剧清单的top5
书是读不尽的,就读尽也是无用,许多书没有一读的价值。你多读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便丧失可读一本有价值的书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你须慎加选择。
帝国制结束是历史必然,希望认何制度的进步能为老百姓谋福利,使老百姓更幸福!
通过该剧,我对让·吉罗尔先生有了更多了解,与之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大文人形象不同,现在季先生在我心中更像一位普通朋友一般,觉得近在眼前。他和我们一样觉得考试没有意义,也会骂不会教书的老师,坦诚地说自己看女子篮球完全是去看大腿,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本日记很诚实地显露了编剧的内心,绝不是作秀之作。很值得一读。
花了接近5个小时读完刘军老师这部剧,作为非产品经理的我,有两点深刻的感受: 1、用户思维。懂用户,懂用户需求是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必备的技能。但是针对其他岗位,用户思维难道就不重要吗?非也,从我的认知里,用户思维更多是换位思考和共情能力。拥有了这种能力,不论做任何工作都能事半功倍。 2、把产品设计的过程类比为社会学、心理学家研究人类社会的过程。这个是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抽象出一个框架性的产品设计方法论。其中的共通点在于都是基于人类去做试验,并试图找到某些普适性的规律。这个类比生动且有趣。
影片评论
这部剧的很多观点都很实用:触及话题的核心内涵,认可赞美听众,让听众变为事件的参与者。好的沟通可以让人变得更加轻松,做事情更加有力!
2018/12 2.4《Maison de campagne, La》 这是一本在影视艺术上颇获赞誉的自传式剧集,行文风格如游记一般,就像书名《Maison de campagne, La》,编剧主要是以“我”萨尔和迪安Maison de campagne, La所经历的为线索来叙述的。书中的主人公们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缩影,和《Maison de campagne, La》的时代背景应该有一致性,故事中的主人公吸毒,滥交,偷车,不负责任,榨取家人,有着天马行空的疯狂念头,经常囊中羞涩就三五好友一起开车奔向下一个城市(目的地),这么一来,似乎和《Maison de campagne, La》中的那些少年比起来要好多了。读美国剧集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障碍,我读过的美国剧集中,大多数都读得磕磕绊绊(可又偏偏是影视价值很高的… 说到底还是自己功力太浅,不太了解书中故事的大时代背景,又懒于做一个虔诚的修行者来好好了解一下。这部剧读起来还有一个障碍是,涉及到的众多城市国家,我都不了解——不知道它们的地理位置,但是这是书的一条明线,说起来可能也不影响观看,但梗在那里总归是罩上了“看不懂”的阴影。 比较记忆深刻的两段话,分别是以下: “我们去哪儿呀,老兄?” “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非去不可。” ——我高一叛逆期时,有很长一段时间处于自我放弃自我封闭中,当时不想学习不想说话不想交朋友,不知道脑子里为什么冒出一个想法,想去流浪。我一直不知道是我不正常还是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羞于启齿的时刻。我当时只是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离开这里就可以。”就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我没有考虑过我身无分文,我该怎么去,我怎么解决住宿饮食,我一点都没有考虑过。所幸我始终是个行动上的矮子,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那段时间,有一次我和妈妈争吵,我忘记原因了,只记得自己大声吼——我就想流浪。我甚至还记得自己的委屈,现在想来,一度想扇自己,我凭什么觉得委屈?哪里委屈到我了呢?我还记得妈妈一脸懵的样子,而后怒不可遏地说“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想去哪里?你有什么资格,你不需要吃饭不需要睡觉?你有钱吗?”她一连串的出于现实的提问都没有让我清醒,我还是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可能那段时间我真得病了。记忆中那是倒数第二次和妈妈有过大的争吵,最后一次是高三毕业的暑假,七月底。我觉得自己现在足够清醒了,至少我知道曾经的自己多么幼稚和无理取闹,也知道——人一定要出发,要去看更宽更广的世界,但是前提是一定要知道自己为什么出发,为什么要去某个地方,自己自己能否有能力到这个地方。你不能可怜兮兮满身落魄地去喜欢的城市,你不能去了喜欢的地方才发现自己在那里生活不下去。如果现实打垮了喜欢,那该多难过啊。我也有非去不可的地方,当我成长到足够匹配它的时刻,我一定会去。 第二段比较深刻的是: “迪安,我最大的愿望是有朝一日我们和我们的家人能住在同一条街道,都成为老居民。” ——如果说星座有所参考的话,那我真的是太双鱼座啦。胡思乱想,自我折磨,再自我治愈。从十五岁开始,我就开始不会处人际关系,不仅学不会和陌生人和同学如何相处,甚至学不会和朋友如何相处,我很不会维系和朋友的关系,如果现实距离上远了,那我们的关系也往往逐渐就变淡了。我没有很多朋友,我的朋友很少,我很喜欢我会称为“朋友”的人,可我很难过也很抱歉,我如此愚钝和笨拙。 另外这部剧语言很美很美(我还是要说,是译者太厉害,影视水平翻译水平都很高超)随便摘两段。 “月亮悬在地平线上,显得扁扁的,硕大无比,颜色成了柔和的锈黄,然后冉冉升起,直到晨星出现与它争光,朝露从我们的车窗里随风飘进来。” “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
老版的书名叫《Maison de campagne, La》,故道白云——佛陀见过的白云,仍在天空;佛陀走过的路,仍在我们的脚下。此次播出商为了通俗直白,改名为《Maison de campagne, La》。一部用剧集笔法书写的传记,一部水准颇高的影视作品。
就引用季老最爱的陶渊明一诗“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看完本文有许多感触,第一次在微读写长篇的读后感,如有不足还望大家指出 许三观第一次字卖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看法,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卖血。而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许多后续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大碗水,卖血后要两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的思想。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 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荫德,为了一乐——这个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得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则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了自己的妻子用来置换新衣。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上了李血头。 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能够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仅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到这时人物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时,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自己的妻子也能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单单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许三观卖血的记忆,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人民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向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能够看到平常没有机会了解到的关于安乐死的流程,切换不同参与者的视角更深入地去感受。是一部很棒的纪实影视,开启了我观看纪实影视的大门(因为怕太无聊很少接触这类剧集)。是今年个人追剧清单的top5
书是读不尽的,就读尽也是无用,许多书没有一读的价值。你多读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便丧失可读一本有价值的书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你须慎加选择。
帝国制结束是历史必然,希望认何制度的进步能为老百姓谋福利,使老百姓更幸福!
通过该剧,我对让·吉罗尔先生有了更多了解,与之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大文人形象不同,现在季先生在我心中更像一位普通朋友一般,觉得近在眼前。他和我们一样觉得考试没有意义,也会骂不会教书的老师,坦诚地说自己看女子篮球完全是去看大腿,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本日记很诚实地显露了编剧的内心,绝不是作秀之作。很值得一读。
花了接近5个小时读完刘军老师这部剧,作为非产品经理的我,有两点深刻的感受: 1、用户思维。懂用户,懂用户需求是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必备的技能。但是针对其他岗位,用户思维难道就不重要吗?非也,从我的认知里,用户思维更多是换位思考和共情能力。拥有了这种能力,不论做任何工作都能事半功倍。 2、把产品设计的过程类比为社会学、心理学家研究人类社会的过程。这个是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抽象出一个框架性的产品设计方法论。其中的共通点在于都是基于人类去做试验,并试图找到某些普适性的规律。这个类比生动且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