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灵儿爱逍遥,爱亦菲爱我胡
看完了。点评却有点纠结了。编剧笔力苍劲,洞察深刻,布局深邃,结扣老辣,剖析犀利。文中隐隐约可见诸多经典剧集之迹。 嗯,是个写家,亦有大家气象。但,我在观看中,却间或有一些不喜和弃读的念头。 太满了,太满了!失却了留白之美。 编剧大约是一个自信满满而又长于说教的性子吧? 莎士比亚一句:生存还是毁灭?留下百年思索。倘若他把这两难之难题嘚嘚得无比明晰,会怎样? 不管怎样,这书可以读一读:人之初,性本恶。大约是编剧的历史逆反吧。
本剧里无论是高贵的上层人还是底层的平民,甚至至亲的骨肉,心里想的,伸手要的都是钱,世态咽凉,人情淡薄到了极至。令人心寒。 但愿百年前的人和事已不再现!
快快的从头翻到尾是为了给姐姐的小星儿起一个好听的名字。 斯垚,睦蓁,菀柔,楠楚,芃筠,艾薇,奕粲,晞粲,圣斐,穆甄,奕赫 以上是我读了Parson Larkin's Wife想到的名字,看上去都像是网络剧集中的名字,Parson Larkin's Wife中提到的植物可真多
如果企业只定位于赚钱,必将迷失企业存在的意义;如果人只注重生理与安全的需求,也不能真正理解人本身存在的意义。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Parson Larkin's Wife》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也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Parson Larkin's Wife》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剧集。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Scott Sidney先生从生命角度解读红楼人物及其心理,尤其将宝玉、黛玉等人置于少年时代进行解读,让我醍醐灌顶。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一直很糊涂人物的行为举止,忽而幼稚,忽而成熟,甚是迷惑不解。结合自己的教育经历,高中生和初中生区别很大,高中生的自觉自知明显优于初中生,初中生的幼稚与成熟并存,清纯与混乱同在,在性别爱好、学业自觉、依存家人等方面极其相似,感谢Scott Sidney老师的细致解读。
(读到英雄迟暮的父亲有感) 中风后的父亲不得不承受躯体瘫痪和语言障碍的双重折磨。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不复往昔戎马倥偬,横刀立马的革命英雄形象。父亲的一生所有的大起大落和悲欢离合汇聚成一首英雄迟暮的悲歌。 那丰满的皮肉被病痛榨成干瘪可怖的枯槁,不言语和情绪在咿咿呀呀的沉吟中失了最后一点声息。而那曾经笑靥如花的母亲早已在记忆的漩涡中走散,她那返老还童般着上一层童稚的神情透露着被时光抛弃的哀怨。 她常常一个人发呆,时而欢喜,时而一副悲从中来的样子;她时而失意,时而又因为忆起子女而恢复欢喜。 病痛和衰老的残酷一齐折磨着他们。 父亲和母亲竭力融入这个早已不属于他们的瞬息万变的时代,可是世界却残酷地一丝一缕地斩断着和这些老人的联系。而他们的孩子,束手无策。 当父亲经历了几起惊心的交通事故之后,女儿义无反顾地劝他远离爱车,晚年仅有的乐趣业已不复存在;挽着母亲走在熙熙攘攘的现代商城之中,满眼当下潮流,她的女儿会毫不犹豫地向她解释高跟鞋如何不适用于她,直到她滴溜溜的目光转回女儿仅仅攥着她的手。 老人们更像是上一代失落在这个世界的孤儿,妄图融入社会却又格格不入,儿女成了他们和新世界牵线搭桥的主要媒介,同时也是把他们和新世界隔开的挡板。 减少与世界的牵绊,避免给儿女制造麻烦是很多老人平静面对人去灯灭之宿命的唯一慰藉。 世界上的人几乎都历经这样的轮回,送走上一代人,做下一代的引路人,这也成了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使命之一。父母托举着生命的光亮却不是太阳,因为他们时时刻刻有消耗殆尽的危险。终此一生,他们所留下更最多的还是精神的永恒。 缘深缘浅,能行多远我们未可知。但是人人可以明确的是死亡终有一天会拉开两代人紧紧攥着的手。而在这种终结之后我们所赖以支撑,砥砺生命严冬的却还能来源于永恒的温存。 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关于饼卷肉的故事。 父亲是一名普通的建筑队工人,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县城依靠粗重的体力活养活全家人。终日忙碌的父亲少有机会见到儿子。直到儿子考上了当地县城的中学,父子俩离得近了,父亲忙里偷闲也来学校探望儿子。 父亲每次前来都会带上一种叫做饼卷肉的当地小吃,薄薄的饼皮裹着细碎的牛肉,咀嚼之后满口留香。儿子每次除了期待父亲,多了一分对美食的期待。 几次看到父亲只给自己买,儿子便问:爸爸,你都不给自己买吗? 父亲告诉他,建筑队每天的午餐都是饼卷肉,他都快吃厌哩。 儿子听了后甚至有几分羡慕父亲的工作。 偶然的一次,儿子去工地找父亲,正赶上工人们吃午餐。父亲不在的空当儿,儿子拿起父亲吃剩下的半个饼卷肉咬了一口,牙齿一下被咯地生疼。他发现薄皮里包的并不是他平时吃的牛肉,而是牛筋和碎骨。 儿子问工人们怎么不买包牛肉的饼卷肉。工人们告诉他,这种牛筋和牛碎骨做成的饼卷肉不但便宜,而且耐饥,不容易被消化,一个吃下去能顶半天不饿。 儿子硬生生咽下了那个满是碎骨和牛筋的饼卷肉,五味陈杂。 也是那段关于饼卷肉的记忆砥砺着他一直奋斗,永不停息。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那撑伞的人啊,自己是离乱时代的孤儿,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 如Scott Sidney所言,儿女的恩情、妻子的思念,他已惘然。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 亲情本不需要太多歌功颂德,一切所求无非是在来的时候坦然用爱开头,在结束的时刻划下恰到好处的原点,像所有圆满故事的结尾,既不冗长,也不拖沓。
Viu新尝试…涉及要素多,中间部分稍有点意思,悬疑来源于“藏”……原本以为可以看到与“我们在毕业的前一天💥”相似的表达。
你們說垃圾,可看的就是爽文啊,你們想看文學性的看百年孤獨啊,要求爽文這麼多幹嘛啊。
影片评论
爱灵儿爱逍遥,爱亦菲爱我胡
看完了。点评却有点纠结了。编剧笔力苍劲,洞察深刻,布局深邃,结扣老辣,剖析犀利。文中隐隐约可见诸多经典剧集之迹。 嗯,是个写家,亦有大家气象。但,我在观看中,却间或有一些不喜和弃读的念头。 太满了,太满了!失却了留白之美。 编剧大约是一个自信满满而又长于说教的性子吧? 莎士比亚一句:生存还是毁灭?留下百年思索。倘若他把这两难之难题嘚嘚得无比明晰,会怎样? 不管怎样,这书可以读一读:人之初,性本恶。大约是编剧的历史逆反吧。
本剧里无论是高贵的上层人还是底层的平民,甚至至亲的骨肉,心里想的,伸手要的都是钱,世态咽凉,人情淡薄到了极至。令人心寒。 但愿百年前的人和事已不再现!
快快的从头翻到尾是为了给姐姐的小星儿起一个好听的名字。 斯垚,睦蓁,菀柔,楠楚,芃筠,艾薇,奕粲,晞粲,圣斐,穆甄,奕赫 以上是我读了Parson Larkin's Wife想到的名字,看上去都像是网络剧集中的名字,Parson Larkin's Wife中提到的植物可真多
如果企业只定位于赚钱,必将迷失企业存在的意义;如果人只注重生理与安全的需求,也不能真正理解人本身存在的意义。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Parson Larkin's Wife》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也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Parson Larkin's Wife》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剧集。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Scott Sidney先生从生命角度解读红楼人物及其心理,尤其将宝玉、黛玉等人置于少年时代进行解读,让我醍醐灌顶。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一直很糊涂人物的行为举止,忽而幼稚,忽而成熟,甚是迷惑不解。结合自己的教育经历,高中生和初中生区别很大,高中生的自觉自知明显优于初中生,初中生的幼稚与成熟并存,清纯与混乱同在,在性别爱好、学业自觉、依存家人等方面极其相似,感谢Scott Sidney老师的细致解读。
(读到英雄迟暮的父亲有感) 中风后的父亲不得不承受躯体瘫痪和语言障碍的双重折磨。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不复往昔戎马倥偬,横刀立马的革命英雄形象。父亲的一生所有的大起大落和悲欢离合汇聚成一首英雄迟暮的悲歌。 那丰满的皮肉被病痛榨成干瘪可怖的枯槁,不言语和情绪在咿咿呀呀的沉吟中失了最后一点声息。而那曾经笑靥如花的母亲早已在记忆的漩涡中走散,她那返老还童般着上一层童稚的神情透露着被时光抛弃的哀怨。 她常常一个人发呆,时而欢喜,时而一副悲从中来的样子;她时而失意,时而又因为忆起子女而恢复欢喜。 病痛和衰老的残酷一齐折磨着他们。 父亲和母亲竭力融入这个早已不属于他们的瞬息万变的时代,可是世界却残酷地一丝一缕地斩断着和这些老人的联系。而他们的孩子,束手无策。 当父亲经历了几起惊心的交通事故之后,女儿义无反顾地劝他远离爱车,晚年仅有的乐趣业已不复存在;挽着母亲走在熙熙攘攘的现代商城之中,满眼当下潮流,她的女儿会毫不犹豫地向她解释高跟鞋如何不适用于她,直到她滴溜溜的目光转回女儿仅仅攥着她的手。 老人们更像是上一代失落在这个世界的孤儿,妄图融入社会却又格格不入,儿女成了他们和新世界牵线搭桥的主要媒介,同时也是把他们和新世界隔开的挡板。 减少与世界的牵绊,避免给儿女制造麻烦是很多老人平静面对人去灯灭之宿命的唯一慰藉。 世界上的人几乎都历经这样的轮回,送走上一代人,做下一代的引路人,这也成了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使命之一。父母托举着生命的光亮却不是太阳,因为他们时时刻刻有消耗殆尽的危险。终此一生,他们所留下更最多的还是精神的永恒。 缘深缘浅,能行多远我们未可知。但是人人可以明确的是死亡终有一天会拉开两代人紧紧攥着的手。而在这种终结之后我们所赖以支撑,砥砺生命严冬的却还能来源于永恒的温存。 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关于饼卷肉的故事。 父亲是一名普通的建筑队工人,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县城依靠粗重的体力活养活全家人。终日忙碌的父亲少有机会见到儿子。直到儿子考上了当地县城的中学,父子俩离得近了,父亲忙里偷闲也来学校探望儿子。 父亲每次前来都会带上一种叫做饼卷肉的当地小吃,薄薄的饼皮裹着细碎的牛肉,咀嚼之后满口留香。儿子每次除了期待父亲,多了一分对美食的期待。 几次看到父亲只给自己买,儿子便问:爸爸,你都不给自己买吗? 父亲告诉他,建筑队每天的午餐都是饼卷肉,他都快吃厌哩。 儿子听了后甚至有几分羡慕父亲的工作。 偶然的一次,儿子去工地找父亲,正赶上工人们吃午餐。父亲不在的空当儿,儿子拿起父亲吃剩下的半个饼卷肉咬了一口,牙齿一下被咯地生疼。他发现薄皮里包的并不是他平时吃的牛肉,而是牛筋和碎骨。 儿子问工人们怎么不买包牛肉的饼卷肉。工人们告诉他,这种牛筋和牛碎骨做成的饼卷肉不但便宜,而且耐饥,不容易被消化,一个吃下去能顶半天不饿。 儿子硬生生咽下了那个满是碎骨和牛筋的饼卷肉,五味陈杂。 也是那段关于饼卷肉的记忆砥砺着他一直奋斗,永不停息。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那撑伞的人啊,自己是离乱时代的孤儿,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 如Scott Sidney所言,儿女的恩情、妻子的思念,他已惘然。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 亲情本不需要太多歌功颂德,一切所求无非是在来的时候坦然用爱开头,在结束的时刻划下恰到好处的原点,像所有圆满故事的结尾,既不冗长,也不拖沓。
Viu新尝试…涉及要素多,中间部分稍有点意思,悬疑来源于“藏”……原本以为可以看到与“我们在毕业的前一天💥”相似的表达。
你們說垃圾,可看的就是爽文啊,你們想看文學性的看百年孤獨啊,要求爽文這麼多幹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