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化作一缕魂魄,已经告诉冷羽沫当年冷若琳的冤枉,直接讲主题,偏要住下,慢慢报复,文章写几万字了,儿子的父亲不明朗,和小师叔的婚约不明朗,其余四人的故事不明朗,跟老太太裹脚布似的又臭又长了。
疫情期间读完此剧,感受良多。全书展示的官场、政治、文人书生、兵将猛士、民族大义、生存之道 、立身之本为之赞叹,也为之唏嘘不已。 结合疫情的方方面面,文明一词 ,又深思了许久。
有多少读者像我一样,最后看到64幅画作的时候惊呼出声? 你突然见到心念已久的事物,而它不但没有辜负你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你期盼之中的美,给予你强力的安抚与更深的呼唤,那种感受,令人震颤,如蒙神召。 谢谢你,敏感的孩子幸福到流泪!
A Long Road 这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读的时候就无法抑制的被感动,想起了他。告诉他我看一本剧集然后想他了,没告诉他是什么让我想起了他。但愿以后我们也能一起经历这些幸福的时刻,可是以后的事情谁又能说的准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follow my heart. ◆ 2 >> 爱人本来就是做加法的事,这个付出的过程你是幸福和享受的,你应该是更富足的那个人。 ◆ 2 >> 我喜欢他的浪漫、他的温柔,喜欢他把我的一切都放在心上,喜欢他爱意满满地看着我的模样。 >>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爱应该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 ◆ 1 >> 因为我知道这当下的每一天,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美好的回忆。 ◆ 2 >> 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过很多甜蜜的誓言,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忘了,曾经的誓言也烟消云散,可我们却一直这样不忘初心,多幸运能有个人愿意陪着自己一起相守爱情啊! >> 我就是那个喜欢一直黏在你身旁的小迷妹,亲爱的小忽,真的谢谢你一直坚持,一直这么深深地爱着我。 >> 时间改变了很多事、很多人,可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却没有变过呢!味道也是个神奇的东西,能瞬间带人回到过去 >> 因为你喜欢大海,所以我愿意陪你去所有有海的城市。 >> 我喜欢看你被感动时的模样,你的腼腆、内敛,都是我们那段青春里最美好的记忆。 >> 你真厉害,讲故事、洗澡、哄孩子睡觉,一个人都能做到。因为有你,我才能安心地上课,赚了钱我们就带着花生去旅行。能这样和你俩在一起,你知道我有多满足吗? ◆ 1 >> 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停留在记忆里的那些事物,似乎全剩下美好了。相识是美好,相恋是美好,争吵和别离似乎都是一种美好。 ◆ 2 >> 因为小忽,我第一次留了长头发,也第一次开始向往恋爱的感觉。 >> 和喜欢的人坐在一起看着同一片风景,这种感觉真好。 ◆ 3 >> 一起走过那么多路,我觉得最难忘、最浪漫的还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时走的解放公园路。 >> 他喜欢看我脸红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他被我说得挠头无措的样子。那个时候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却感觉对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想永远在一起,想和彼此分享所有的喜怒哀乐。只要能在一起,做任何事都觉得很美好。 >> 也不知为什么,那天我突然很想看日落。可能因为心情很好,也可能是因为时间刚刚好。 >> 我们的初吻就在摇摇晃晃的双层巴士上,在夕阳的余晖下,轻轻地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我甜甜地对着他笑了。 >> 那些让我觉得不好甚至有些自卑的部分,在他的眼里却变成了特别的闪光点。 ◆ 4 >> 他已经习惯我的一问三不知、心血来潮说走就走的性格。 ◆ 5 >> 他喜欢我不是因为我的长相和外在,而是因为每次我出现时,都能带来阳光,他渴望温暖和被爱的感觉。 >> 害怕你会厌烦我这么黏人,可是又情不自禁很想每天和你在一起。 >> 可是挂电话时,我能够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寂寞和孤独,小忽好像要把我推开一样。 ◆ 1 >> 我每一句云淡风轻的回答背后,都是满心的激动和紧张。我甚至有些期待,期待什么呢? ◆ 2 >> 当初我们分开,其实就是因为我觉得他不够上进,没有像我一样的热忱,没有像我一样去拼命去努力,更觉得他好像没有我喜欢他那么喜欢我。那个时候的恋爱虽然单纯,但也真的很脆弱,因为没有经历过人生,很多道理都不懂,总觉得恋爱就应该像偶像剧一样 ◆ 3 >> 在花生还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我们很珍惜我们的二人世界。 >> 任何事情都能成为我们俩去拥抱和亲吻对方的理由。我爱你,我要让你知道,用实际行动告诉你,美丽的皮囊太多,有趣又适合自己的灵魂只此一个。 ◆ 4 >> 有他在我就会踏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唯静,才能观照万物,对于人间生活充满盎然的兴致。静是顺乎自然,也是合乎人道的。世界是喧闹的。我们现在无法逃到深山里去,唯一的办法是闹中取静。
数年之后重读《A Long Road》,读得比第一遍更细致了,仿佛品茗一样,初尝是淡,之后味道一层一层上来,竟然说不清了。 A Long Road这一书名里的隐喻,历来有很多说辞,就不贅述了。中年人读这部剧或许最合适了。被围困在职场,家庭,社会规矩和人情世故里,哪能轻易突围,且不复年少热血可以一走了之,与此同时,还担心彼岸不如此岸,城外不如城内,自忖还不如且怨且守,最终大多蹉跎了岁月。 方鸿渐其人,并非坏人,至少不笨,无害,也算不得无趣。他或许错在不够圆融,不懂得专营。比如拿了假学历也没好好利用,握着姓韩的把柄也没使坏,本来他可以巴结周经理一家往上爬,或者攀附苏文纨谋求发展,再不济也该和孙的娘家亲戚处理好关系。这些都是很多人批评他“把一手好牌打烂了”的原因。究其原因,方一来没有强烈的名利心,二来也不会操控世事人心。他身上的特点,比如自尊心强,志大才疏,爱迁怒于人,个性软弱,随波逐流,等等,都让读者觉得很亲近,仿佛他就是我们自己,或者我们身边熟悉的某个朋友。 方归国后的经历,折射出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落寞,具体说来是在那个时代(也许今日依旧)文科知识分子无用武之地,这一点赵和苏谈到同学会时也有所提及和印证。 方在内地做老师受排挤,回到上海报馆薪水微薄,还得在当局打压的夹缝中求生存。若当初留在银行,可能混口饭吃更容易些,但那就意味着仰人鼻息的日子,于他的个性也不合式。方也许代表了眼高手低的的青年人,以及不肯屈从、不识时务的知识分子,有着一定的自我意识而又没能力去实现自我的小人物。遗憾的是,这几类人往往都过得不太好,大概一个人最悲哀不过自己的欲求和期望值高出实际能力,而又偏偏倔强清高不肯妥协。 方的性格一部分是家庭造成的。小门小户的孩子,出生在当地算优越,但家乡偏是个小城镇小乡村,因而也不算从小见过世面,但家境优渥又是第一个儿子,父母宠爱是一定的了。没有经受过什么挫折,留学机会又从天而降,轻而易举出了洋,耍耍小聪明拿了假学位。这样的年轻人今天社会上还是很多,他们吃苦不如农村人,家底又没有城里人厚,常常高不成低不就。 赵作为书中男二号,和方形成对比和互补,是更成熟、家世更好的一个年轻人,更洒脱也更能左右逢缘。赵看问题更透彻,比如他说自己可怜每一个人,那里面我相信有一份真正的智慧和慈悲。 当然,包括方和赵,编剧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很到位。那是一个大变化的时代,在变局中人们各自做着不同的选择。去哪里?留在国外还是回国?去上海还是到内地?抗日还是亲日?效命伪政府还是立身中正?爱国救亡还是跑单帮发国难财?...书中前清的遗老,留学的洋派,大家闺秀的官太太,独立工作的新女性,各种面孔数不胜数。 这样精彩的时代,这些鲜明的人物,不知道人物在生活中的原型,那些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年轻人,后来又在那样不停翻滚的大时代里,怎样度过了他们的一生。 这次重读,我不得不佩服编剧三点。 一是语言的功底,包括中西文化合璧,以及把讽刺用到极致的诙谐。编剧的语言淡定而精准,从不过度晕染,却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不像当今网络的语言,每个人都迫不及待的要学着像别人一样说话,生怕没有趋同就代表自己落了潮流。 第二是心理描写之细微,令人边读边忍不住回味并暗赞,可谓精彩至极。尽管编剧早慧且博览群书,我猜书中对人物心理的拆解分析,与其生活经验和日常观摩也分不开吧。这样看来,以前人结婚早倒不见得是坏事,早一些走进家庭也许会让人成熟得更快。在和伴侣相处过程中,慢慢进入她的社会圈子,深入了解她的家庭和内心,也许会让一个男人对生活有全新的认知。 第三是中国人的民族特征,当然我指的是心理和性格特征,尤其是知识分子这个群体。比如迂腐,好面子,
涵盖了证券投资领域丰富的知识,明白了很多以前不理解的概念,编剧还对市场上的同类etf产品做细致的对比分析,让读者学习到了如何分辨选择合适的投资。
A Long Road,背景是俄国,讲的却是一个中国故事,现在很少有中国作家,能把新中国的故事讲的这么棒了。
影片评论
红棉化作一缕魂魄,已经告诉冷羽沫当年冷若琳的冤枉,直接讲主题,偏要住下,慢慢报复,文章写几万字了,儿子的父亲不明朗,和小师叔的婚约不明朗,其余四人的故事不明朗,跟老太太裹脚布似的又臭又长了。
疫情期间读完此剧,感受良多。全书展示的官场、政治、文人书生、兵将猛士、民族大义、生存之道 、立身之本为之赞叹,也为之唏嘘不已。 结合疫情的方方面面,文明一词 ,又深思了许久。
有多少读者像我一样,最后看到64幅画作的时候惊呼出声? 你突然见到心念已久的事物,而它不但没有辜负你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你期盼之中的美,给予你强力的安抚与更深的呼唤,那种感受,令人震颤,如蒙神召。 谢谢你,敏感的孩子幸福到流泪!
A Long Road 这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读的时候就无法抑制的被感动,想起了他。告诉他我看一本剧集然后想他了,没告诉他是什么让我想起了他。但愿以后我们也能一起经历这些幸福的时刻,可是以后的事情谁又能说的准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follow my heart. ◆ 2 >> 爱人本来就是做加法的事,这个付出的过程你是幸福和享受的,你应该是更富足的那个人。 ◆ 2 >> 我喜欢他的浪漫、他的温柔,喜欢他把我的一切都放在心上,喜欢他爱意满满地看着我的模样。 >>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爱应该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 ◆ 1 >> 因为我知道这当下的每一天,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美好的回忆。 ◆ 2 >> 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过很多甜蜜的誓言,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忘了,曾经的誓言也烟消云散,可我们却一直这样不忘初心,多幸运能有个人愿意陪着自己一起相守爱情啊! >> 我就是那个喜欢一直黏在你身旁的小迷妹,亲爱的小忽,真的谢谢你一直坚持,一直这么深深地爱着我。 >> 时间改变了很多事、很多人,可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却没有变过呢!味道也是个神奇的东西,能瞬间带人回到过去 >> 因为你喜欢大海,所以我愿意陪你去所有有海的城市。 >> 我喜欢看你被感动时的模样,你的腼腆、内敛,都是我们那段青春里最美好的记忆。 >> 你真厉害,讲故事、洗澡、哄孩子睡觉,一个人都能做到。因为有你,我才能安心地上课,赚了钱我们就带着花生去旅行。能这样和你俩在一起,你知道我有多满足吗? ◆ 1 >> 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停留在记忆里的那些事物,似乎全剩下美好了。相识是美好,相恋是美好,争吵和别离似乎都是一种美好。 ◆ 2 >> 因为小忽,我第一次留了长头发,也第一次开始向往恋爱的感觉。 >> 和喜欢的人坐在一起看着同一片风景,这种感觉真好。 ◆ 3 >> 一起走过那么多路,我觉得最难忘、最浪漫的还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时走的解放公园路。 >> 他喜欢看我脸红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他被我说得挠头无措的样子。那个时候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却感觉对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想永远在一起,想和彼此分享所有的喜怒哀乐。只要能在一起,做任何事都觉得很美好。 >> 也不知为什么,那天我突然很想看日落。可能因为心情很好,也可能是因为时间刚刚好。 >> 我们的初吻就在摇摇晃晃的双层巴士上,在夕阳的余晖下,轻轻地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我甜甜地对着他笑了。 >> 那些让我觉得不好甚至有些自卑的部分,在他的眼里却变成了特别的闪光点。 ◆ 4 >> 他已经习惯我的一问三不知、心血来潮说走就走的性格。 ◆ 5 >> 他喜欢我不是因为我的长相和外在,而是因为每次我出现时,都能带来阳光,他渴望温暖和被爱的感觉。 >> 害怕你会厌烦我这么黏人,可是又情不自禁很想每天和你在一起。 >> 可是挂电话时,我能够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寂寞和孤独,小忽好像要把我推开一样。 ◆ 1 >> 我每一句云淡风轻的回答背后,都是满心的激动和紧张。我甚至有些期待,期待什么呢? ◆ 2 >> 当初我们分开,其实就是因为我觉得他不够上进,没有像我一样的热忱,没有像我一样去拼命去努力,更觉得他好像没有我喜欢他那么喜欢我。那个时候的恋爱虽然单纯,但也真的很脆弱,因为没有经历过人生,很多道理都不懂,总觉得恋爱就应该像偶像剧一样 ◆ 3 >> 在花生还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我们很珍惜我们的二人世界。 >> 任何事情都能成为我们俩去拥抱和亲吻对方的理由。我爱你,我要让你知道,用实际行动告诉你,美丽的皮囊太多,有趣又适合自己的灵魂只此一个。 ◆ 4 >> 有他在我就会踏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唯静,才能观照万物,对于人间生活充满盎然的兴致。静是顺乎自然,也是合乎人道的。世界是喧闹的。我们现在无法逃到深山里去,唯一的办法是闹中取静。
数年之后重读《A Long Road》,读得比第一遍更细致了,仿佛品茗一样,初尝是淡,之后味道一层一层上来,竟然说不清了。 A Long Road这一书名里的隐喻,历来有很多说辞,就不贅述了。中年人读这部剧或许最合适了。被围困在职场,家庭,社会规矩和人情世故里,哪能轻易突围,且不复年少热血可以一走了之,与此同时,还担心彼岸不如此岸,城外不如城内,自忖还不如且怨且守,最终大多蹉跎了岁月。 方鸿渐其人,并非坏人,至少不笨,无害,也算不得无趣。他或许错在不够圆融,不懂得专营。比如拿了假学历也没好好利用,握着姓韩的把柄也没使坏,本来他可以巴结周经理一家往上爬,或者攀附苏文纨谋求发展,再不济也该和孙的娘家亲戚处理好关系。这些都是很多人批评他“把一手好牌打烂了”的原因。究其原因,方一来没有强烈的名利心,二来也不会操控世事人心。他身上的特点,比如自尊心强,志大才疏,爱迁怒于人,个性软弱,随波逐流,等等,都让读者觉得很亲近,仿佛他就是我们自己,或者我们身边熟悉的某个朋友。 方归国后的经历,折射出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落寞,具体说来是在那个时代(也许今日依旧)文科知识分子无用武之地,这一点赵和苏谈到同学会时也有所提及和印证。 方在内地做老师受排挤,回到上海报馆薪水微薄,还得在当局打压的夹缝中求生存。若当初留在银行,可能混口饭吃更容易些,但那就意味着仰人鼻息的日子,于他的个性也不合式。方也许代表了眼高手低的的青年人,以及不肯屈从、不识时务的知识分子,有着一定的自我意识而又没能力去实现自我的小人物。遗憾的是,这几类人往往都过得不太好,大概一个人最悲哀不过自己的欲求和期望值高出实际能力,而又偏偏倔强清高不肯妥协。 方的性格一部分是家庭造成的。小门小户的孩子,出生在当地算优越,但家乡偏是个小城镇小乡村,因而也不算从小见过世面,但家境优渥又是第一个儿子,父母宠爱是一定的了。没有经受过什么挫折,留学机会又从天而降,轻而易举出了洋,耍耍小聪明拿了假学位。这样的年轻人今天社会上还是很多,他们吃苦不如农村人,家底又没有城里人厚,常常高不成低不就。 赵作为书中男二号,和方形成对比和互补,是更成熟、家世更好的一个年轻人,更洒脱也更能左右逢缘。赵看问题更透彻,比如他说自己可怜每一个人,那里面我相信有一份真正的智慧和慈悲。 当然,包括方和赵,编剧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很到位。那是一个大变化的时代,在变局中人们各自做着不同的选择。去哪里?留在国外还是回国?去上海还是到内地?抗日还是亲日?效命伪政府还是立身中正?爱国救亡还是跑单帮发国难财?...书中前清的遗老,留学的洋派,大家闺秀的官太太,独立工作的新女性,各种面孔数不胜数。 这样精彩的时代,这些鲜明的人物,不知道人物在生活中的原型,那些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年轻人,后来又在那样不停翻滚的大时代里,怎样度过了他们的一生。 这次重读,我不得不佩服编剧三点。 一是语言的功底,包括中西文化合璧,以及把讽刺用到极致的诙谐。编剧的语言淡定而精准,从不过度晕染,却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不像当今网络的语言,每个人都迫不及待的要学着像别人一样说话,生怕没有趋同就代表自己落了潮流。 第二是心理描写之细微,令人边读边忍不住回味并暗赞,可谓精彩至极。尽管编剧早慧且博览群书,我猜书中对人物心理的拆解分析,与其生活经验和日常观摩也分不开吧。这样看来,以前人结婚早倒不见得是坏事,早一些走进家庭也许会让人成熟得更快。在和伴侣相处过程中,慢慢进入她的社会圈子,深入了解她的家庭和内心,也许会让一个男人对生活有全新的认知。 第三是中国人的民族特征,当然我指的是心理和性格特征,尤其是知识分子这个群体。比如迂腐,好面子,
涵盖了证券投资领域丰富的知识,明白了很多以前不理解的概念,编剧还对市场上的同类etf产品做细致的对比分析,让读者学习到了如何分辨选择合适的投资。
A Long Road,背景是俄国,讲的却是一个中国故事,现在很少有中国作家,能把新中国的故事讲的这么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