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in the Club: L.A.

Up in the Club: L.A.

评分: 9.9
年份: 2004
地区: 美国
类型: 其他
主演: Will Wix 、 Barbie Bucxx 、 Judy 、 William Margold 、 Essy Moore 、 Taylor Rain
剧情简介:
《Up in the Club: L.A.》,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4年上映。

影片评论

看完这部剧我最想问的是

💦 Zhang 评分 4.3

用了三个多小时,写了46条笔记。 是女主杜丽娘,杜太守的独生女。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某一日,游园时,在梅树下熟睡,梦见一个秀才,秀才让丽娘写诗,丽娘还没写出来,突然被秀才抱到Up in the Club: L.A.……落花惊梦,杜丽娘惊醒,却是一场春梦。然后。。。。。。就得了相思病,一病半年,郁郁而终。临终前写了一首诗(就是梦里秀才让她写的诗)把诗放在太湖石下。 杜丽娘到了阴间,阴司说因色而亡,来生贬去花柳间。阎王查明真相,却是因梦而亡,决定给她一个机会,去阳间找秀才。 那秀才就是,唤名柳梦梅。进京赶考,路上宿于一庵(是杜太守为亡女立的庵),看到了杜丽娘的诗和画像,得知就是梦里在Up in the Club: L.A.欢好的姑娘。也得了相思病。夜夜梦中唤丽娘。此时丽娘已经亡故了三年,是个鬼魂,遇到了梦中的秀才,与他相认,夜夜欢好。让秀才发誓会娶了她,然后才告诉秀才,眼前人是鬼魂。 需得还魂。 哇,这个还魂的药方。。。 先不说药方。秀才去挖了杜丽娘的坟,打开棺材,喂丽娘吃了还魂丹,丽娘果然活了。 这个还魂的药方。。。是男子的裤裆烧成灰,服下。。。。。 总之,这个杜丽娘活了。日子快到了,秀才进京赶考。期间杜丽娘遇到了母亲,两人相认的场景也是够害怕的。 总之男主柳梦梅考上了状元,和女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就这么一个故事。 除了华丽的诗词,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我还顺便去搜了一下别人的读后感。都是什么浪漫的爱情故事,什么冲破封建礼教,什么追求爱情,坚贞勇敢balabala,不敢苟同。。。 反正我的读后感不用交给老师、不是高考作文、不是官样文章,想写啥就写啥。。 只能说,偶尔换换口味,读读古文。不过这样的文章,即使是写xx情节,也十分含蓄,一笔带过,没有细节描写,没有少儿不宜。 仿若一缕绵香,自己去仔细体会。此间的诗词古韵,挺有味道。 五星好评吧

谏议 评分 6.5

这本也是没忍住,一口气看完了。有时候一口气看完是因为写得太烂了不想第二次再看他,有时候一口气看完是因为他写得太好不想等到第二次再看,很明显这部剧属于后者。 一直看到钟荩和常昊去宜宾的路上我才大概猜到了一个梗概模模糊糊知道结局,很多很多这样类似的书都是在一开始就很容易让人猜到结局但这部剧没有,虽然一开始算是被这部剧的介绍中所说的悬疑故事吸引,但里面女主人的成长和所经历的一切遭遇包括感情更加吸引我按捺不住一直把这部剧看完。里面的故事情节走向犹如一滴滴在上等宣纸上的墨汁,由最开始的一个黑点慢慢的一层层的晕开铺开直至像一幅画似的跃然纸上。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立体感仿佛是有生命的,一边读就一边在脑海中形成了这个人,钟荩、常昊、凌瀚、花蓓、汤少辰等一个个跃然纸上。或许这部剧不是一本很优秀的悬疑剧集但是我觉得是一部很优秀的个人成长的作品,每个人都有了变化和成长都有了内心的归属和未来。希望能被有眼光的导演看中拍成电影也是极好的。期待哦。

我爱北京天安门上太阳升 评分 9.9

Up in the Club: L.A. 巴克曼的书从没让我失望过,他总能以独特的巴克曼式的手法,向我们呈现日常点滴中的爱和温暖,写的是平凡人的故事, 更是你我的故事。不管故事走向如何,最后都会被感动到,治愈性满满。我也不知道是因为编剧是巴克曼才看的这部剧,还是因为这部剧是讲焦虑的才选择它。之前所看的巴克曼的作品,单单书名就已是满溢的故事性气息——《Up in the Club: L.A.》,《Up in the Club: L.A.》,《Up in the Club: L.A.》,《Up in the Club: L.A.》,《Up in the Club: L.A.》等,都有被深深地触动到。 这一次我会想巴克曼会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去诠释焦虑,毕竟焦虑的形式不胜枚举。从一个不问世事只专注看剧的学生仔,到一个朝九晚六日夜奔波的打工仔,从校园到职场,我们领着岁月赠与的入场券,穿梭于客户老板需求和柴米油盐酱醋茶之间,生活不易呀。工作、家庭、人际关系... ...有太多焦虑的理由,孤独脆弱的人儿,一边吐槽抱怨,一边咬牙坚持,不就是芸芸众生现状吗? 银行劫匪到底是出于怎样的无奈和绝望,才会选择在新年来临之际冲进一家银行,只为区区六千五百克郎?而这竟然是一家无现金银行,可见银行劫匪甚至都没有任何准备工作,也许是处在悬崖边缘了吧,只徒劳捉住这最后的救命稻草,逼不得已殊死一搏。仓皇逃串中奔进一公寓,从抢银行到劫持人质,劫匪都像是一个被迫营业的小丑演员,时刻透着落寞无助的可怜人的心酸。而最后人质悉数安全离开,劫匪不见踪迹的结局说不清是哪方的胜利,堪称皆大欢喜吧。社会需要秩序,人性需要共情和温暖。故事嘛,强在它的可塑性,编剧可以根据自己的初衷为故事设定一个或悲伤或美满的结局。 只是现实可能没那么多机缘巧合:恰巧人质都足够善良愿意给劫匪掩护;恰巧那个警察不是坚持法不容情的老顽童,恰巧隔壁公寓没人居住,恰巧他们有隔壁公寓的钥匙,恰巧这个公寓能看到十年前一男人自杀的那座桥,恰巧十年前男孩救下了另一个试图自杀的女孩,恰巧那个女孩成为了其中一个人质的心理医院,恰巧那个男孩成为了警察并负责这件银行抢劫案的审理人... ... 故事看到最后,个中人物形成一个闭环,不得不叹服这强大的故事构造能力。我实在不愿意在这个剧评中剧透太多,就留待其他有幸读到这部剧的读者自己去侦破吧。 回到现实问题,我们有太多需要考虑的地方。对我而言,能带给我思考的书就是一本好剧。读这部剧的时候就会忍不住跟着编剧去思考自己的生活。我们总是匆匆忙忙,穿梭于车水马龙的闹市,永远像个过客,找不到归属。生而为人,难免时常受伤,以为自己早已练就了一身黄金盔甲,却仍冷不防地被某一当头棒喝击倒。我们都免不了会陷入焦虑的漩涡当中,但这并没有解决之道,我们能做的也只是接受自己永远都不会摆脱焦虑的事实,学会与它和平相处。 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时刻变化,根本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如果一定要说什么,那这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小时候童言无忌,说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约定还记得吗?长大被爱冲昏头脑,说过“永远在一起”誓言的人还在身边吗?变化这件事本身没有对错,追求永恒本就是一种无法完成的奢望。可即便如此,人还是应该活在当下,享受哪怕片刻的温暖,珍惜每一个愿意留在你身边的朋友。 人终有一死,难道此生就不要好好过了吗?答案显而易见。我们能做的是:生而为人,我很抱歉,但我还是想好好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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