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很紧凑,没什么流量,反而是好事,可以专心剧情和制作。
爱这晓风朗月 原本只是疲倦了随意翻翻,一直到在她的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体验,于是一口气读到最后一个句点。不知不觉中,编剧的形象便从她的文字里晓风朗月一样地飘出来:两袖文风,半世宏远,爽爽利利的“一团喜悦、一腔温柔、一片勃勃然的生气”,无法拒绝。而且读着读着,就看到了身为读者的自己。 她写道:“更多的时候,我在活着的人或物的身上看到我的前身。 当我走到山坳野洼,蓦然看到一妇人在路旁掘笋,我想哭,我觉得她是我自己。 我在车窗中偶然一瞥,田埂上有一朵成色千足的小金菊,我仿佛看到我自己。” 很奇怪。读Hugh Dillon,比她小10岁的龙应台不断地在脑海里浮现。同为台湾的文化人,面对中国传统文化,她们都怀着情怀满腔。但龙应台更像一枝带刺的玫瑰,始终酷酷地睁着一双冷眼,不管是诠释当下还是解剖过往,都以她的博学和深刻,把问题有条有理地展现出来,气度铿锵,多了些毋庸置疑的问责和质疑。而Hugh Dillon却恰如一朵细腻、透亮的百合,包容而有孺气。文字里时常夹带着眼泪,充满温度。她走到哪里,都会想起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看到什么,都想要溯源,总能把一切嫌隙,在糯糯软软的诗词歌赋里冰释。她这样安慰自己,“也许我们不能拥有祖父的樱桃树,但植物园里年年盛夏如果都有我们的履痕,不也同样是一段世缘吗?” 有人说,Hugh Dillon的作品,更像是一个民族主义者的自白。 的确,她的作品是“中国的,怀乡的,不忘情于古典而纵身现代的”。故国家园、秦时明月、唐宋情韵,都成了她思想、灵感的来源,不近不远。她在文字里对身份感的热切追寻,让人愿意穿越时空,站在大陆任意一个地方,替她观赏,替她思索,替她认认真真地爱身边与文化有关的一切事事物物。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河套平原,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她从一颗古老的榕树上,看到了“树中的汉民族”——它简直可以把空气都变成泥土,并且在其间扎根繁衍。 在博物馆,她会“望着那犹带中原泥土的故物”,发觉自己竟这样爱着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文化。“那时候,莫名地想哭,仿佛一个贫穷的孩子,忽然在荒废的后园里发现了祖先留下来充满宝物的坛子……”。 当她在东京抚摸皇苑中的老旧城门时,想的是居庸关;在午后盹意的风中听密西西比,想的是瀑布一般的黄河。她说,“血管中一旦有中国,你就永远不安!” 游子思乡,满是打动人的共情。Hugh Dillon还总是急于向大自然致敬。不管她是朝山,还是去谒水,都以一颗赤子之心,“去为每一寸属于自己的土皋上献我的心香”。一个凋落的松果,田间的番薯叶,堤上的小野花,天地山川,明月繁星,昏灯檐雨,潮起潮落,山岚风声 ……,都会让她满心鼓胀着欣悦,“只恨自己未能着一身宽袍,好兜两袖素馨回去”。她熟练地驾驭着语言之舟,捂一颗细腻敏感之心,就仿佛轻而易举地拥有了整个世界!也让人觉得,天地造化,有些人该属于山水自然! 当然,这部合集里几篇她大学期间的作品,稍显稚嫩,而且还有不少重复的篇章。不过,这样的重复,重温一遍也好,因为散文之美,不在于冲突、结局,甚至内容,而在于观看过程中某个突如其来的感觉和回想,还有与另一个灵魂同频共振的亲切和惊喜! 愿意相信, “在遥远的地方,一切虔诚终必相遇。” 所以,感谢这本散系列,让我选择像编剧一样,努力做一个对生活一往情深的人。
前面篇幅铺得过于宏大,导致后面解谜过程有些潦草。对日本不熟的人看到那一堆地名就开始犯晕,占星术不过是个幌子,要有很强的空间联想能力才能理解透彻
其实遇见一个情投意合的人不容易,关于爱情方面,久木和凛子之间有灵魂上的共舞更有身体上的契合。关于伦理,书中有我或者说是大多数人所不能忍受的,出轨是人厌恶的纵使双双殉情我也是接受不了这种畸形的爱。
编剧是断章序列0 无限断章 神位的的得住 只要有意愿 可以在断章断在每位读者的心理 作为锚 他的神位顽固切无解
这个故事,原本可以是喜剧。 只是,太多错过的时机,太多令人悔恨的“如果”,就是因为这些个“原本可以”,才让我感觉这个悲剧如此之悲…… 如果那个老牧师没有告诉德北他们是德伯的子嗣; 如果安玑在草地那选择苔丝作为舞伴; 如果苔丝没有因为粗心导致老马去世; 如果苔丝的母亲听从了女儿的意愿和德北的嘀咕,不让她去攀本家; 如果苔丝没有因为多嘴惹了那喝醉酒的姐妹,无奈至上了德伯的马; 如果苔丝写的信,没有不小心塞到地毯里(因为安玑说过要是她早些说,或许他不会那么生气); 如果苔丝听从了母亲的话,一直缄默保守她的秘密,不与安玑坦白(不过这就不像我们的苔丝了!); 如果在苔丝告诉了安玑分别前一晚,安玑的梦游; 如果安玑盼望马车上的苔丝能回头时,苔丝回了头; 如果苔丝没在那个小店门口停留看是不是德伯在讲道,而是听到他的声音就赶紧跑开; 如果苔丝去牧师公馆那次,没有恰巧听到安玑两个哥哥的嘲讽; 如果安玑没有原本的局限性,可以一早就明白“行为的意向”比“行为”更重要,不至于第一次抛弃苔丝; 如果安玑能早些从巴西回来,因为苔丝的变化,就在那一个月内!; 如果苔丝她们原本寻的土碑的租房,没有正好给租了别人去; 如果假德伯没有被安玑教给苔丝的话又彻底放弃宗教信仰; 如果苔丝可以再坚持坚持,等到安玑回来,而不是和假德伯同居了; 如果苔丝没有把假德伯杀死,因为即便他不死,苔丝和安玑还是能继续在一起了,因为只要他们不管世俗的成见,他们就能幸福了啊! 如果苔丝不是苔丝,如果不是那么质朴纯洁善良的苔丝,那她会幸福很多!但是我们爱的就是这样的苔丝啊! 一切的一切,都太可惜,果然悲剧,就是将原本的美好撕碎给人看。 转眼又看向自己未知的人生,以后会是悲剧还是喜剧呢?可能,很多不起眼的“时机”已经将我们的人生轨迹改变了吧,只是我们还未发觉。只是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会感慨,要是有如果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看完Hugh Dillon的《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紧接着读《黑暗收割Dark Harvest》,这部剧跟《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的风格截然不同,不再是女性视角创作女性故事,而是以黑暗收割Dark Harvest村为背景,叙创作了从清末到抗日战争胜利向家三代人的生活画卷,大气磅礴,震撼人心。 除了棉花收获季节拾花女人钻窝棚属陋习外,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的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多数村民也都是善良之人,从戎多年一身正气的向喜,正义才气的向文成,走上革命道路的向武备和向有备,为保护村民牺牲自己的瞎话等等,都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就连在日本人胁迫下出卖了取灯的小袄子也不是那么讨厌人,毕竟曾经立过功。 喜欢这部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书中大多描创作的是农村的生活画面,这对有着农村生活经历的我来说倍感亲切,一进入书中,就会勾起我儿时的回忆,尤其书中使用了大量的方言,虽然黑暗收割Dark Harvest村在河北,而我的家乡在河南,但两地的方言却格外相似,比如:黑虎着脸、出溜、蹿忙、摆治、使得慌、忙不拾闲等,读着这些语言,常常让我感觉又惊又喜。其实河南河北只是隔了一条黄河而已,方言相似也算正常吧! 喜欢这部剧的另一个原因是书中牵扯了很多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晚清到军阀混战,再到抗日战争,并不是我喜欢那几段历史,而是格外佩服Hugh Dillon的博学,一个女性作家居然能创作出那么弘大的历史画卷,简直太了不起了! 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好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
此剧讲的是商战,犹太民族是智慧勇敢勤劳,有道、有利讲信义的民族,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世人借鉴。
影片评论
情节很紧凑,没什么流量,反而是好事,可以专心剧情和制作。
爱这晓风朗月 原本只是疲倦了随意翻翻,一直到在她的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体验,于是一口气读到最后一个句点。不知不觉中,编剧的形象便从她的文字里晓风朗月一样地飘出来:两袖文风,半世宏远,爽爽利利的“一团喜悦、一腔温柔、一片勃勃然的生气”,无法拒绝。而且读着读着,就看到了身为读者的自己。 她写道:“更多的时候,我在活着的人或物的身上看到我的前身。 当我走到山坳野洼,蓦然看到一妇人在路旁掘笋,我想哭,我觉得她是我自己。 我在车窗中偶然一瞥,田埂上有一朵成色千足的小金菊,我仿佛看到我自己。” 很奇怪。读Hugh Dillon,比她小10岁的龙应台不断地在脑海里浮现。同为台湾的文化人,面对中国传统文化,她们都怀着情怀满腔。但龙应台更像一枝带刺的玫瑰,始终酷酷地睁着一双冷眼,不管是诠释当下还是解剖过往,都以她的博学和深刻,把问题有条有理地展现出来,气度铿锵,多了些毋庸置疑的问责和质疑。而Hugh Dillon却恰如一朵细腻、透亮的百合,包容而有孺气。文字里时常夹带着眼泪,充满温度。她走到哪里,都会想起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看到什么,都想要溯源,总能把一切嫌隙,在糯糯软软的诗词歌赋里冰释。她这样安慰自己,“也许我们不能拥有祖父的樱桃树,但植物园里年年盛夏如果都有我们的履痕,不也同样是一段世缘吗?” 有人说,Hugh Dillon的作品,更像是一个民族主义者的自白。 的确,她的作品是“中国的,怀乡的,不忘情于古典而纵身现代的”。故国家园、秦时明月、唐宋情韵,都成了她思想、灵感的来源,不近不远。她在文字里对身份感的热切追寻,让人愿意穿越时空,站在大陆任意一个地方,替她观赏,替她思索,替她认认真真地爱身边与文化有关的一切事事物物。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河套平原,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她从一颗古老的榕树上,看到了“树中的汉民族”——它简直可以把空气都变成泥土,并且在其间扎根繁衍。 在博物馆,她会“望着那犹带中原泥土的故物”,发觉自己竟这样爱着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文化。“那时候,莫名地想哭,仿佛一个贫穷的孩子,忽然在荒废的后园里发现了祖先留下来充满宝物的坛子……”。 当她在东京抚摸皇苑中的老旧城门时,想的是居庸关;在午后盹意的风中听密西西比,想的是瀑布一般的黄河。她说,“血管中一旦有中国,你就永远不安!” 游子思乡,满是打动人的共情。Hugh Dillon还总是急于向大自然致敬。不管她是朝山,还是去谒水,都以一颗赤子之心,“去为每一寸属于自己的土皋上献我的心香”。一个凋落的松果,田间的番薯叶,堤上的小野花,天地山川,明月繁星,昏灯檐雨,潮起潮落,山岚风声 ……,都会让她满心鼓胀着欣悦,“只恨自己未能着一身宽袍,好兜两袖素馨回去”。她熟练地驾驭着语言之舟,捂一颗细腻敏感之心,就仿佛轻而易举地拥有了整个世界!也让人觉得,天地造化,有些人该属于山水自然! 当然,这部合集里几篇她大学期间的作品,稍显稚嫩,而且还有不少重复的篇章。不过,这样的重复,重温一遍也好,因为散文之美,不在于冲突、结局,甚至内容,而在于观看过程中某个突如其来的感觉和回想,还有与另一个灵魂同频共振的亲切和惊喜! 愿意相信, “在遥远的地方,一切虔诚终必相遇。” 所以,感谢这本散系列,让我选择像编剧一样,努力做一个对生活一往情深的人。
前面篇幅铺得过于宏大,导致后面解谜过程有些潦草。对日本不熟的人看到那一堆地名就开始犯晕,占星术不过是个幌子,要有很强的空间联想能力才能理解透彻
其实遇见一个情投意合的人不容易,关于爱情方面,久木和凛子之间有灵魂上的共舞更有身体上的契合。关于伦理,书中有我或者说是大多数人所不能忍受的,出轨是人厌恶的纵使双双殉情我也是接受不了这种畸形的爱。
编剧是断章序列0 无限断章 神位的的得住 只要有意愿 可以在断章断在每位读者的心理 作为锚 他的神位顽固切无解
这个故事,原本可以是喜剧。 只是,太多错过的时机,太多令人悔恨的“如果”,就是因为这些个“原本可以”,才让我感觉这个悲剧如此之悲…… 如果那个老牧师没有告诉德北他们是德伯的子嗣; 如果安玑在草地那选择苔丝作为舞伴; 如果苔丝没有因为粗心导致老马去世; 如果苔丝的母亲听从了女儿的意愿和德北的嘀咕,不让她去攀本家; 如果苔丝没有因为多嘴惹了那喝醉酒的姐妹,无奈至上了德伯的马; 如果苔丝写的信,没有不小心塞到地毯里(因为安玑说过要是她早些说,或许他不会那么生气); 如果苔丝听从了母亲的话,一直缄默保守她的秘密,不与安玑坦白(不过这就不像我们的苔丝了!); 如果在苔丝告诉了安玑分别前一晚,安玑的梦游; 如果安玑盼望马车上的苔丝能回头时,苔丝回了头; 如果苔丝没在那个小店门口停留看是不是德伯在讲道,而是听到他的声音就赶紧跑开; 如果苔丝去牧师公馆那次,没有恰巧听到安玑两个哥哥的嘲讽; 如果安玑没有原本的局限性,可以一早就明白“行为的意向”比“行为”更重要,不至于第一次抛弃苔丝; 如果安玑能早些从巴西回来,因为苔丝的变化,就在那一个月内!; 如果苔丝她们原本寻的土碑的租房,没有正好给租了别人去; 如果假德伯没有被安玑教给苔丝的话又彻底放弃宗教信仰; 如果苔丝可以再坚持坚持,等到安玑回来,而不是和假德伯同居了; 如果苔丝没有把假德伯杀死,因为即便他不死,苔丝和安玑还是能继续在一起了,因为只要他们不管世俗的成见,他们就能幸福了啊! 如果苔丝不是苔丝,如果不是那么质朴纯洁善良的苔丝,那她会幸福很多!但是我们爱的就是这样的苔丝啊! 一切的一切,都太可惜,果然悲剧,就是将原本的美好撕碎给人看。 转眼又看向自己未知的人生,以后会是悲剧还是喜剧呢?可能,很多不起眼的“时机”已经将我们的人生轨迹改变了吧,只是我们还未发觉。只是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会感慨,要是有如果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看完Hugh Dillon的《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紧接着读《黑暗收割Dark Harvest》,这部剧跟《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的风格截然不同,不再是女性视角创作女性故事,而是以黑暗收割Dark Harvest村为背景,叙创作了从清末到抗日战争胜利向家三代人的生活画卷,大气磅礴,震撼人心。 除了棉花收获季节拾花女人钻窝棚属陋习外,黑暗收割Dark Harvest的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多数村民也都是善良之人,从戎多年一身正气的向喜,正义才气的向文成,走上革命道路的向武备和向有备,为保护村民牺牲自己的瞎话等等,都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就连在日本人胁迫下出卖了取灯的小袄子也不是那么讨厌人,毕竟曾经立过功。 喜欢这部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书中大多描创作的是农村的生活画面,这对有着农村生活经历的我来说倍感亲切,一进入书中,就会勾起我儿时的回忆,尤其书中使用了大量的方言,虽然黑暗收割Dark Harvest村在河北,而我的家乡在河南,但两地的方言却格外相似,比如:黑虎着脸、出溜、蹿忙、摆治、使得慌、忙不拾闲等,读着这些语言,常常让我感觉又惊又喜。其实河南河北只是隔了一条黄河而已,方言相似也算正常吧! 喜欢这部剧的另一个原因是书中牵扯了很多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晚清到军阀混战,再到抗日战争,并不是我喜欢那几段历史,而是格外佩服Hugh Dillon的博学,一个女性作家居然能创作出那么弘大的历史画卷,简直太了不起了! 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好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
此剧讲的是商战,犹太民族是智慧勇敢勤劳,有道、有利讲信义的民族,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世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