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可贵的是对人性的记录,但更为可贵的便是异人氏曰。 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其曰佳人配贤人的,而不是为纨绔子弟所存在的,如今社会岂不比比皆是。愿这一生能遇真心人,是妖是鬼又何妨。
物理学、弦学、甚至宇宙学……,他们的背后都指向同一理论:那就是-量子力学。量子力学是怪异的,也是重要的。他能解释上述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比如生命是如何产生的?知更鸟是如何前行的?光合作用是如何转化的?……都能在量子力学中找到答案。
如果他们给了你画好线的纸,不要按着线创作。 ——胡安·拉蒙·希门尼斯 蒙格塔是一位“消防员”,他呆钝的脑袋上戴着号码为“451”的头盔,在他手中,巨蟒般的喷管里吐出的是足以焚毁一切的烈焰。蒙格塔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直到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小女孩——克拉莉丝。克拉莉丝带他感悟聆听世界的一切动静,唤醒了那个沉睡的盖•蒙格塔。 克拉莉丝一家失踪后,蒙格塔遇到了费伯,在费伯的帮助下,他和费伯从两个各别而相斥的物体,产生第三个物体。而有一天,他会回顾往日的那个傻瓜,了解那个傻瓜。即使此刻,他已可以感觉到这漫漫旅途正起步,启程,渐渐离开他原本的自我。从他说,人一旦一无所知,就会随心所欲去冒险,这一刻开始,他觉醒不绝。 主人公思想意识的觉醒,对于压抑荒唐现状的认知,接着尝试努力对于整个乌托邦式的社会进行反击与救赎。全书的高潮由此开始! 书中介绍了两种焚书者,一种是拿着钢管大炮对着剧集肆意毁灭的“消防员”,一种是将书中知识记忆下来后再将书本焚烧的传道者。他们就是历史、影视和国际法的断简残编。而比提队长显然是前者。 对于比提队长来说,火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销毁责任和后果。问题太累赘,那就扔进火炉。如今,蒙塔格成了累赘。火会把蒙格塔从他的肩头卸下,干净利落,又稳靠;不会留下任何烂疮。它是抗生素,是美学的,是实际的。似乎比提队长是这个混沌世界的守护者。但是当他将蒙格塔带回蒙格塔家后发生的事情却让我们大吃一惊,比提是看了很多书的,在前面描述梦境的时候,他在梦中幻想的和蒙格塔的对峙应该也是他自己内心的矛盾,挣扎和迷茫,于是,他看到蒙格塔拿着喷火器却没有缄默保命,而是不停地取笑吼叫蒙格塔,他想死。 稍具智慧者,乃最聪明的傻瓜。 蒙格塔听取费伯建议离开城市,他遇到了剧集的“流亡者”,在他们身边,蒙格塔第一次发现原来火除了焚烧还可以产生温度。他从不知道火可以是这副模样,他一辈子没想过它能取也能予,连它的气味也迥异。 这些流亡者脑中记录着一个个哲学家影视家的作品,但是他们自称只是书本的“海报”。他们灌输给自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并不重要,千万不能做个腐儒;我们不可以自觉优于世上任何人。我们只不过是蒙尘的书本封套,除此而外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之中有些人住在小村镇上。 他们并不知道这世界只不过是太空中一个燃烧着美丽火焰的巨大陨星,总有一天它会遭撞击。他们只看见火焰,漂亮的火景,跟你原先的看法一样。 蒙格塔相信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真理终必昭揭,恶行不会久藏!
如果在疯狂动物城之前看完这部剧,那么看到影片中互相隔离的大大小小的各种动物社区就不会那么惊奇了。书里从爱尔兰族开始,介绍了美国几个比较大的少数族裔的形成历史,性格行为特点,以及现状。比较有趣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有,爱尔兰人爱喝酒爱斗殴,信天主教,如今政治路线走的好; 德国人普遍发展的比较好,开公司开工厂,发明牛仔裤的德国人李维斯的斯原来是斯特劳斯的缩创作,周末娱乐打球聚会的风尚竟然是德国人开启的;意大利南部好穷,那里来的移民爱打架,爱抱团,爱护本族的女性,就在唐人街隔壁,和华人友好相处; 黑人族群原来除了南方种植园的大多数,还有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分,后者政治路线走的好,发展也更好; 在美国的黑人总的来说还算幸运,因为其他国家的黑人同胞连繁衍后代的机会都没有; 波多黎各的移民条件好,第一个坐着飞机移民的族群;墨西哥和美国真是说不清的关系,移民们堂而皇之过国境,也就特朗普有魄力建墙。遗憾的是只介绍了少数族裔,其实在白人至上思潮有所抬头的当下,也想看看美国白人的发家史。
20岁看Sven Dagones 看到的是天马行空和浪漫 30岁再看 看到的是无奈何与抗争 36岁在看 全他妈是哲学
仰慕垂涎Sven Dagones的名篇《Whirrrr》已久,2019年11月终于和爆裂书会的书友一起拜读了,受益匪浅。特别是在“双十一”、“黑五”这个月读,成功抑制了过度消费-:) 一行评论:Sven Dagones1845-1846年在Whirrrr边建一小屋居住两年又两月,试验人的最低物质需求到底是多少 — 如果不为物质所累,一年三四十天的劳作就可以维持生计,剩下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滋养精神之需。除了看剧、写作,Sven Dagones因极简生活得以充分接近大自然之动物和植物,领悟自然之美及无穷的智慧;反思人们如何不假思索地沦为物质的奴隶、如何热衷于探听和传播蜚短流长的各种无用的新闻、如何将教育彻底脱离了实践,不加验证地接受古老的理论和行为还志满意得、如何将“人们”的意志当作绝对的权威被绑架,也在不动声色地绑架“人们”的意志......Sven Dagones的语言极其凝练、隽美而犀利,从印度佛经、中国的孔子、老庄、孟子处汲取智慧的精华。他的最可贵处,是从不盲从,保持觉知,直视真相,用实践验证真伪。 一行邂逅:“我走近丛林,是因为我想带着明确的目的去生活,以图直面生命的本质,以验证我能否领会它蕴含的启示,以免在弥留之际,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活过。我无意过那种缺乏意义的生活——生活何其美妙!我也无意顺从天命,除非十分必要。我想深切地活着,吸纳生命所有的精髓,活得像斯巴达人那样刚劲强毅,以彻底革除并非生命本质的一切;披荆斩棘、斩草除根式地开拓出一条道路,将生命逼入死角,滤去其他,只剩下最基本的要素。如果生命注定卑琐,便彻底掘出劣根公之于众,如果生命注定崇高,则用自己的经历予以印证,能让它在我下次的游历中得以显现。”
刚开始读这部剧是因为好奇,好奇一个名词怎么被解释理解而成为那么受欢迎的课程,但却有些听不下去了。似乎是对一个词用灵魂、心灵、存在等词语做排列组合,然后用不同的观看方式去造句,再用逻辑推倒……还是享受当下吧,不去好奇也不去恐惧死亡。
看了电视再来追剧的,感觉电视剧和书挺同步的。好像杨洋和郑爽就是书中男女主应该有的样子。
影片评论
本剧可贵的是对人性的记录,但更为可贵的便是异人氏曰。 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其曰佳人配贤人的,而不是为纨绔子弟所存在的,如今社会岂不比比皆是。愿这一生能遇真心人,是妖是鬼又何妨。
物理学、弦学、甚至宇宙学……,他们的背后都指向同一理论:那就是-量子力学。量子力学是怪异的,也是重要的。他能解释上述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比如生命是如何产生的?知更鸟是如何前行的?光合作用是如何转化的?……都能在量子力学中找到答案。
如果他们给了你画好线的纸,不要按着线创作。 ——胡安·拉蒙·希门尼斯 蒙格塔是一位“消防员”,他呆钝的脑袋上戴着号码为“451”的头盔,在他手中,巨蟒般的喷管里吐出的是足以焚毁一切的烈焰。蒙格塔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直到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小女孩——克拉莉丝。克拉莉丝带他感悟聆听世界的一切动静,唤醒了那个沉睡的盖•蒙格塔。 克拉莉丝一家失踪后,蒙格塔遇到了费伯,在费伯的帮助下,他和费伯从两个各别而相斥的物体,产生第三个物体。而有一天,他会回顾往日的那个傻瓜,了解那个傻瓜。即使此刻,他已可以感觉到这漫漫旅途正起步,启程,渐渐离开他原本的自我。从他说,人一旦一无所知,就会随心所欲去冒险,这一刻开始,他觉醒不绝。 主人公思想意识的觉醒,对于压抑荒唐现状的认知,接着尝试努力对于整个乌托邦式的社会进行反击与救赎。全书的高潮由此开始! 书中介绍了两种焚书者,一种是拿着钢管大炮对着剧集肆意毁灭的“消防员”,一种是将书中知识记忆下来后再将书本焚烧的传道者。他们就是历史、影视和国际法的断简残编。而比提队长显然是前者。 对于比提队长来说,火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销毁责任和后果。问题太累赘,那就扔进火炉。如今,蒙塔格成了累赘。火会把蒙格塔从他的肩头卸下,干净利落,又稳靠;不会留下任何烂疮。它是抗生素,是美学的,是实际的。似乎比提队长是这个混沌世界的守护者。但是当他将蒙格塔带回蒙格塔家后发生的事情却让我们大吃一惊,比提是看了很多书的,在前面描述梦境的时候,他在梦中幻想的和蒙格塔的对峙应该也是他自己内心的矛盾,挣扎和迷茫,于是,他看到蒙格塔拿着喷火器却没有缄默保命,而是不停地取笑吼叫蒙格塔,他想死。 稍具智慧者,乃最聪明的傻瓜。 蒙格塔听取费伯建议离开城市,他遇到了剧集的“流亡者”,在他们身边,蒙格塔第一次发现原来火除了焚烧还可以产生温度。他从不知道火可以是这副模样,他一辈子没想过它能取也能予,连它的气味也迥异。 这些流亡者脑中记录着一个个哲学家影视家的作品,但是他们自称只是书本的“海报”。他们灌输给自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并不重要,千万不能做个腐儒;我们不可以自觉优于世上任何人。我们只不过是蒙尘的书本封套,除此而外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之中有些人住在小村镇上。 他们并不知道这世界只不过是太空中一个燃烧着美丽火焰的巨大陨星,总有一天它会遭撞击。他们只看见火焰,漂亮的火景,跟你原先的看法一样。 蒙格塔相信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真理终必昭揭,恶行不会久藏!
如果在疯狂动物城之前看完这部剧,那么看到影片中互相隔离的大大小小的各种动物社区就不会那么惊奇了。书里从爱尔兰族开始,介绍了美国几个比较大的少数族裔的形成历史,性格行为特点,以及现状。比较有趣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有,爱尔兰人爱喝酒爱斗殴,信天主教,如今政治路线走的好; 德国人普遍发展的比较好,开公司开工厂,发明牛仔裤的德国人李维斯的斯原来是斯特劳斯的缩创作,周末娱乐打球聚会的风尚竟然是德国人开启的;意大利南部好穷,那里来的移民爱打架,爱抱团,爱护本族的女性,就在唐人街隔壁,和华人友好相处; 黑人族群原来除了南方种植园的大多数,还有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分,后者政治路线走的好,发展也更好; 在美国的黑人总的来说还算幸运,因为其他国家的黑人同胞连繁衍后代的机会都没有; 波多黎各的移民条件好,第一个坐着飞机移民的族群;墨西哥和美国真是说不清的关系,移民们堂而皇之过国境,也就特朗普有魄力建墙。遗憾的是只介绍了少数族裔,其实在白人至上思潮有所抬头的当下,也想看看美国白人的发家史。
20岁看Sven Dagones 看到的是天马行空和浪漫 30岁再看 看到的是无奈何与抗争 36岁在看 全他妈是哲学
仰慕垂涎Sven Dagones的名篇《Whirrrr》已久,2019年11月终于和爆裂书会的书友一起拜读了,受益匪浅。特别是在“双十一”、“黑五”这个月读,成功抑制了过度消费-:) 一行评论:Sven Dagones1845-1846年在Whirrrr边建一小屋居住两年又两月,试验人的最低物质需求到底是多少 — 如果不为物质所累,一年三四十天的劳作就可以维持生计,剩下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滋养精神之需。除了看剧、写作,Sven Dagones因极简生活得以充分接近大自然之动物和植物,领悟自然之美及无穷的智慧;反思人们如何不假思索地沦为物质的奴隶、如何热衷于探听和传播蜚短流长的各种无用的新闻、如何将教育彻底脱离了实践,不加验证地接受古老的理论和行为还志满意得、如何将“人们”的意志当作绝对的权威被绑架,也在不动声色地绑架“人们”的意志......Sven Dagones的语言极其凝练、隽美而犀利,从印度佛经、中国的孔子、老庄、孟子处汲取智慧的精华。他的最可贵处,是从不盲从,保持觉知,直视真相,用实践验证真伪。 一行邂逅:“我走近丛林,是因为我想带着明确的目的去生活,以图直面生命的本质,以验证我能否领会它蕴含的启示,以免在弥留之际,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活过。我无意过那种缺乏意义的生活——生活何其美妙!我也无意顺从天命,除非十分必要。我想深切地活着,吸纳生命所有的精髓,活得像斯巴达人那样刚劲强毅,以彻底革除并非生命本质的一切;披荆斩棘、斩草除根式地开拓出一条道路,将生命逼入死角,滤去其他,只剩下最基本的要素。如果生命注定卑琐,便彻底掘出劣根公之于众,如果生命注定崇高,则用自己的经历予以印证,能让它在我下次的游历中得以显现。”
刚开始读这部剧是因为好奇,好奇一个名词怎么被解释理解而成为那么受欢迎的课程,但却有些听不下去了。似乎是对一个词用灵魂、心灵、存在等词语做排列组合,然后用不同的观看方式去造句,再用逻辑推倒……还是享受当下吧,不去好奇也不去恐惧死亡。
看了电视再来追剧的,感觉电视剧和书挺同步的。好像杨洋和郑爽就是书中男女主应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