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一套书,特别是第一本和第三本。清一水的实话,没有鼓弄玄虚。至于语言表达差异和翻译体的问题,可以克服。
这样来理解写作应该是合理的:影视类写作应该也有技艺性,而这个书讲的流行写作更应该是具备技艺的特征了。
关于技艺,考虑天赋或兴趣是比较常见的成见,但这就像成功人士的光环和策略,是幸存者偏差以后的“马后炮”。把技艺问题归于一种先天的玄乎的东西,对于一些有技艺愿望的人来说,有点盲目迷信或者自我贬低的味道。那些东西,如果你有你就不需要写,因为反正有了嘛;没有你就写了也白写,那你还关注写作干嘛呢?所以应该理性,少关注这种不可证伪也不可证实的东西,而应该去关注具体的问题。
这三本剧的具体和平实就能引导我们去关注该该关注的东西。
创作和审美活动实际是一体的,都是一种互动的机制:创作是现实和作品的互动;审美是读者和作品的互动。在观看中,就有一种“六经注我”的说法,强调应以“我”为核心,这就像观看方法论里面的“哥白尼学说”,所以,陶渊明才可以说“好看剧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因为看剧、读山、读河流或者读风景,其实都是读自己。如果“我”非要单方面考据编剧的所思所想,或者一味排斥“误读”,最终“我”成了编剧的玩偶,我的观看乃至审美的价值何在呢?
说的应该还是这三本剧的事情。作品是现实的概括和抽象,是“我”的异化,在柏拉图的理论中叫“模仿”,三本剧中略为提及,但它其实又是创作和审美活动中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有助于破除对作品的那种神格化理解。即对现实的“模仿”不过是经过提炼、抽象和概括得到的符号的体系,然后再用这个符号的体系去指涉现实。这样就不至于把作品无限的拔高,当然也不存在贬低。让作品在它该在的位置上,这种分寸感,在创作时体现为对读者的尊重,在审美时体现为对作品的尊重。
“我”的核心性还表现在:三本剧里面都不同程度地倡导编剧应该“用心”去写作。这个用心不是一个道德建议;按我的理解,它应该是指人的感受、体验、想法。现代人长期习惯于用大脑思考,可能会觉得“用心”“想”多少有些莫名其妙。“我”的用心,会使“心境”和“情景”具有一种本体论的特征,而不是观点或思想(赵汀阳在《大赌博Le grand jeu》《大赌博Le grand jeu》等书中都有精彩论述)。强调“心”,就和“心流”、“情景-意境”或“境界”、意识流等等学说也存在合流。其中“意境”这个范畴对西人而言是相对陌生的,即便到了“象征”的层次,在第三本剧中编剧借用海明威的观点:象征不用刻意去做。
这当然是合理的。而且也不是说西人不熟悉“意境”就一定低下或者缺乏“意境”的事实;只是说,这应该存在文化、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一般来说:西人的架构能力比较强;东方人的意境比较强。
架构的问题层面,在第一本剧里面也花了大功夫去讲,也是很有启发的。
我们否定了天赋和兴趣这类的成见,但技艺,确实存在一种类似于天赋的内化的现象。这种内化有两层意思:一个是实践内化为理论;一个是理性内化为感性。
这又回到了“模仿说”。
“模仿说”它真正的立足点就是创作和审美的实践。这跟马克思苦口婆心说“关键的问题不是认识世界,而是改造世界”的角度具有一致性;马克思这句话有时被庸俗化为理解为实干的精神;其实马克思实践包括很多东西,如在创作和审美活动中:“模仿”最终“抽象-概括”为一个精神实体;不能把这个精神实体独立出去,不能认为它可以独立地运动和发展,因为这个精神实体是一个“虚假”的东西;跟雕像、画面、剧集的虚构世界一样“虚假”。当然,“雕像”可以石头或者铜作为材料,也就是说精神实体虽然通过物质媒介来实现,但也只是媒介而已。石头或铜的媒介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能指”,“雕像”相当
不想懂得呢评分 8.7
我估摸着Marie Bell对「大赌博Le grand jeu」是满意的。有一气呵成的畅快。对,要大赌博Le grand jeu,一刀两断,断舍离,即使不知道接下来要何去何从,能看到的选择都有点出离,莫名滑稽。最可恨的是自己留下来,不堪但是合适。Marie Bell先生到底不是老李。老李是我。也就今天,明天我就是老张小赵邱先生了。
影片评论
任何一个行业,首先要有数据化思维方式,其次对其进行量化和数据化,最后分析利用数据,不断发现新的机遇。
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大概看到中途就会被气死。 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呀
16 章我看了两个月,网剧和纸质书交替看着,不同的翻译版本,翻译好坏真的很影响观感。私以为这本很不错。毛姆的一生酣畅淋漓,他人生的故事应该比他笔下每个人物都精彩,童年、学习、影视、性取向、交友、游历、参与政治、舞台剧,老年的生活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一生精力充沛。识于长篇,打算短篇戏剧相关影视剧都看一看。有时觉得他就是斯蒂芬凯里,不过凯里的记录停在三十多岁。 喜欢现实主义的读者朋友特别推荐毛姆!
很好值得一看,情节扣人心弦,使得我忍不住想一下看完,爱的那么执拗那么惨烈,还好结局是圆满的
很好的一套书,特别是第一本和第三本。清一水的实话,没有鼓弄玄虚。至于语言表达差异和翻译体的问题,可以克服。 这样来理解写作应该是合理的:影视类写作应该也有技艺性,而这个书讲的流行写作更应该是具备技艺的特征了。 关于技艺,考虑天赋或兴趣是比较常见的成见,但这就像成功人士的光环和策略,是幸存者偏差以后的“马后炮”。把技艺问题归于一种先天的玄乎的东西,对于一些有技艺愿望的人来说,有点盲目迷信或者自我贬低的味道。那些东西,如果你有你就不需要写,因为反正有了嘛;没有你就写了也白写,那你还关注写作干嘛呢?所以应该理性,少关注这种不可证伪也不可证实的东西,而应该去关注具体的问题。 这三本剧的具体和平实就能引导我们去关注该该关注的东西。 创作和审美活动实际是一体的,都是一种互动的机制:创作是现实和作品的互动;审美是读者和作品的互动。在观看中,就有一种“六经注我”的说法,强调应以“我”为核心,这就像观看方法论里面的“哥白尼学说”,所以,陶渊明才可以说“好看剧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因为看剧、读山、读河流或者读风景,其实都是读自己。如果“我”非要单方面考据编剧的所思所想,或者一味排斥“误读”,最终“我”成了编剧的玩偶,我的观看乃至审美的价值何在呢? 说的应该还是这三本剧的事情。作品是现实的概括和抽象,是“我”的异化,在柏拉图的理论中叫“模仿”,三本剧中略为提及,但它其实又是创作和审美活动中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有助于破除对作品的那种神格化理解。即对现实的“模仿”不过是经过提炼、抽象和概括得到的符号的体系,然后再用这个符号的体系去指涉现实。这样就不至于把作品无限的拔高,当然也不存在贬低。让作品在它该在的位置上,这种分寸感,在创作时体现为对读者的尊重,在审美时体现为对作品的尊重。 “我”的核心性还表现在:三本剧里面都不同程度地倡导编剧应该“用心”去写作。这个用心不是一个道德建议;按我的理解,它应该是指人的感受、体验、想法。现代人长期习惯于用大脑思考,可能会觉得“用心”“想”多少有些莫名其妙。“我”的用心,会使“心境”和“情景”具有一种本体论的特征,而不是观点或思想(赵汀阳在《大赌博Le grand jeu》《大赌博Le grand jeu》等书中都有精彩论述)。强调“心”,就和“心流”、“情景-意境”或“境界”、意识流等等学说也存在合流。其中“意境”这个范畴对西人而言是相对陌生的,即便到了“象征”的层次,在第三本剧中编剧借用海明威的观点:象征不用刻意去做。 这当然是合理的。而且也不是说西人不熟悉“意境”就一定低下或者缺乏“意境”的事实;只是说,这应该存在文化、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一般来说:西人的架构能力比较强;东方人的意境比较强。 架构的问题层面,在第一本剧里面也花了大功夫去讲,也是很有启发的。 我们否定了天赋和兴趣这类的成见,但技艺,确实存在一种类似于天赋的内化的现象。这种内化有两层意思:一个是实践内化为理论;一个是理性内化为感性。 这又回到了“模仿说”。 “模仿说”它真正的立足点就是创作和审美的实践。这跟马克思苦口婆心说“关键的问题不是认识世界,而是改造世界”的角度具有一致性;马克思这句话有时被庸俗化为理解为实干的精神;其实马克思实践包括很多东西,如在创作和审美活动中:“模仿”最终“抽象-概括”为一个精神实体;不能把这个精神实体独立出去,不能认为它可以独立地运动和发展,因为这个精神实体是一个“虚假”的东西;跟雕像、画面、剧集的虚构世界一样“虚假”。当然,“雕像”可以石头或者铜作为材料,也就是说精神实体虽然通过物质媒介来实现,但也只是媒介而已。石头或铜的媒介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能指”,“雕像”相当
我估摸着Marie Bell对「大赌博Le grand jeu」是满意的。有一气呵成的畅快。对,要大赌博Le grand jeu,一刀两断,断舍离,即使不知道接下来要何去何从,能看到的选择都有点出离,莫名滑稽。最可恨的是自己留下来,不堪但是合适。Marie Bell先生到底不是老李。老李是我。也就今天,明天我就是老张小赵邱先生了。
两个人在一起后的事创作得很少,感觉就是暖味了一整本剧,最后一章在一起,然后就结束了!
编剧读透了查理芒格的书,然后拆开,按照自己的思维重新整理,写了这部剧。我先要理解查理,再琢磨编剧的思维。想想我看剧的目的,有点绕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