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适合学习者观看。文中太多的辩。并且教材和论文应该是不同的行文方法,这本更像是论文。
很难得的一本让我感到开篇一般,结局极端升华的书!(像是看了两本文风不一的书) 上半篇故事部分除去双重人格(副人格在不知情和主人格的助推下反噬)以及猫女(家庭索引病人)的故事非常新颖外,文法略显稚嫩,娱乐消遣性很强。(下饭) 后半篇插入线索的手法和文风转变有点僵硬,但结局谢必的故事切入角度让人耳目一新,输出的观点也很密集,新颖(虽然大片段的输出可能导致晦涩之感)。 升华部分有最打动我的浪漫主义情怀,例如前后呼应的“而至此,我看到的每只蝴蝶,都是谢必。”“从此,我的世界,蝴蝶煽动翅膀,有了声音。”用蝴蝶串联谢必和齐素的湮灭。 也有心理学和医学上较为前沿且正确的观点(没有像某些网文电视剧之类的胡诌),例如荣格心理学,强迫性思维论证(白熊论证),心因性疾病(如胃溃疡等)。 总体不错,值得一看(可以跳过开篇第一章,这个开头有点“绝绝子”。)
到底是以什么身份代入到Nidal Hossaini这些书信之中呢。 是絮,还是本人,又或者是深深爱着编剧的小咏,绪绪?我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 在Nidal Hossaini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在现实中事事不如意,与自己挚爱的人分离的身边的人,又或者是我。 絮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将自己的挚爱粉饰成一个不与凡尘俗世相提并论的人。 但是太无奈了。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忠,爱将“我”变成了一个偏执的人。 我无法接受,也无法想象不忠与背叛发生在我身上我该如何应对。作为一个早慧的作家,受到的赞誉和夸奖是她身上的闪光点和骄傲。爱啊,身体啊,都把她压垮了。 一点小想法,上不了台面,就当个随笔吧。
终于读完了,怎么能这么快读完了,好矛盾,很想看思嘉的明天会怎样。22个小时41分钟,2909页,经典剧集之所以为经典剧集,是因为她的魅力在于,当你读完她,首先你会联系到自己,其次,读完之后你会有无数的感悟,还有就是你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从郝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就像她在塔拉的棉花地里双手磨起了茧子,『这双手很美,因为这双手很坚强,每个老茧都是一枚纪念章,每个血泡都是对你勇敢无私的奖励』,额头上的细纹,双手的老茧,黝黑的皮肤,是岁月给你回馈。 我喜欢郝思嘉,但也讨厌她。喜欢她是因为,在北方佬侵占亚特兰大的时候,她没有放弃梅兰和她刚出生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塔拉。然而塔拉也好不到哪里去,母亲埃伦去世,父亲郝嘉乐傻了,大部分的黑人奴隶走了,没有吃的喝的,她还杀死了北方佬,可她没有放弃,她把所有的担子揽到自己肩上,下地种棉花,收棉花等等,试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只懂得在舞会上搔首弄姿的富家小姐,下地干活,我很佩服她,敢于吃苦。她发誓摆脱饥饿贫穷,她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喜欢她这种狠劲,不怕苦有目标。讨厌她不是因为她最后才看清自己的爱,讨厌她那种有了钱嘚瑟,傲慢,目中无人,而且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一般往往想的都是好的方面向她靠拢,她以为她以为的就是她以为的,其实不是。对于感情方面,就想她说的,她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而且爱上了它。当希礼骑着马走过来,这么英俊、这么与众不同时,她就把那套衣服罩在他的身上,让他穿上,不管这于他合适不合适,而我还不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她一直都在爱那套衣服——根本就不是爱他。当她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说,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请千万不要把Ta弄丢了。 媚兰,感觉她像文章的精神支柱一样,她和思嘉的妈妈埃伦有些相似,都是那种贵妇人,比埃伦要幸运,但也不幸运,因为卫希礼把媚兰当做了梦,他爱媚兰,但他还想要卖弄风骚的思嘉,说他是绅士,但感觉他太虚伪。 啊,最喜欢的就是白瑞德。刚开始感觉像骚骚的小包总,慢慢发现,他是最聪明的人。他能洞察人的心里,一眼就能看穿你。他能把握好时机和机会,明白什么是战争,打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一切战争实质上都是为了金钱。他懂的什么时候最容易挣钱,一种是建国之时,一种是国家灭亡之时,国家兴起大财慢,崩溃的时候发财快。还有他对邦妮的宠爱,把她爱到了极致,他把对所有对于思嘉的爱全转移到了宝贝女儿邦妮的身上。对于思嘉,她很爱她,把一个男人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爱全都给了她。可是他并没懂,一次一次的蹂躏了。 能够耐心地捡起碎片,把它们用胶水粘在一起,然后告诉我自己,修复过的跟新的一样好。打破的就是打破的——我宁愿去回忆它还完好无损的时候的样子,而不愿去修好它,然后在我的有生之年看着那破碎的地方。这就是白瑞德,不是不爱了,是爱的枯竭了。
好累呀,不过终于看完了,编剧好神奇,怎么能想到裴昀这么完美的主人公
影片评论
不太适合学习者观看。文中太多的辩。并且教材和论文应该是不同的行文方法,这本更像是论文。
很难得的一本让我感到开篇一般,结局极端升华的书!(像是看了两本文风不一的书) 上半篇故事部分除去双重人格(副人格在不知情和主人格的助推下反噬)以及猫女(家庭索引病人)的故事非常新颖外,文法略显稚嫩,娱乐消遣性很强。(下饭) 后半篇插入线索的手法和文风转变有点僵硬,但结局谢必的故事切入角度让人耳目一新,输出的观点也很密集,新颖(虽然大片段的输出可能导致晦涩之感)。 升华部分有最打动我的浪漫主义情怀,例如前后呼应的“而至此,我看到的每只蝴蝶,都是谢必。”“从此,我的世界,蝴蝶煽动翅膀,有了声音。”用蝴蝶串联谢必和齐素的湮灭。 也有心理学和医学上较为前沿且正确的观点(没有像某些网文电视剧之类的胡诌),例如荣格心理学,强迫性思维论证(白熊论证),心因性疾病(如胃溃疡等)。 总体不错,值得一看(可以跳过开篇第一章,这个开头有点“绝绝子”。)
到底是以什么身份代入到Nidal Hossaini这些书信之中呢。 是絮,还是本人,又或者是深深爱着编剧的小咏,绪绪?我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 在Nidal Hossaini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在现实中事事不如意,与自己挚爱的人分离的身边的人,又或者是我。 絮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将自己的挚爱粉饰成一个不与凡尘俗世相提并论的人。 但是太无奈了。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忠,爱将“我”变成了一个偏执的人。 我无法接受,也无法想象不忠与背叛发生在我身上我该如何应对。作为一个早慧的作家,受到的赞誉和夸奖是她身上的闪光点和骄傲。爱啊,身体啊,都把她压垮了。 一点小想法,上不了台面,就当个随笔吧。
终于读完了,怎么能这么快读完了,好矛盾,很想看思嘉的明天会怎样。22个小时41分钟,2909页,经典剧集之所以为经典剧集,是因为她的魅力在于,当你读完她,首先你会联系到自己,其次,读完之后你会有无数的感悟,还有就是你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从郝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就像她在塔拉的棉花地里双手磨起了茧子,『这双手很美,因为这双手很坚强,每个老茧都是一枚纪念章,每个血泡都是对你勇敢无私的奖励』,额头上的细纹,双手的老茧,黝黑的皮肤,是岁月给你回馈。 我喜欢郝思嘉,但也讨厌她。喜欢她是因为,在北方佬侵占亚特兰大的时候,她没有放弃梅兰和她刚出生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塔拉。然而塔拉也好不到哪里去,母亲埃伦去世,父亲郝嘉乐傻了,大部分的黑人奴隶走了,没有吃的喝的,她还杀死了北方佬,可她没有放弃,她把所有的担子揽到自己肩上,下地种棉花,收棉花等等,试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只懂得在舞会上搔首弄姿的富家小姐,下地干活,我很佩服她,敢于吃苦。她发誓摆脱饥饿贫穷,她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喜欢她这种狠劲,不怕苦有目标。讨厌她不是因为她最后才看清自己的爱,讨厌她那种有了钱嘚瑟,傲慢,目中无人,而且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一般往往想的都是好的方面向她靠拢,她以为她以为的就是她以为的,其实不是。对于感情方面,就想她说的,她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而且爱上了它。当希礼骑着马走过来,这么英俊、这么与众不同时,她就把那套衣服罩在他的身上,让他穿上,不管这于他合适不合适,而我还不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她一直都在爱那套衣服——根本就不是爱他。当她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说,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请千万不要把Ta弄丢了。 媚兰,感觉她像文章的精神支柱一样,她和思嘉的妈妈埃伦有些相似,都是那种贵妇人,比埃伦要幸运,但也不幸运,因为卫希礼把媚兰当做了梦,他爱媚兰,但他还想要卖弄风骚的思嘉,说他是绅士,但感觉他太虚伪。 啊,最喜欢的就是白瑞德。刚开始感觉像骚骚的小包总,慢慢发现,他是最聪明的人。他能洞察人的心里,一眼就能看穿你。他能把握好时机和机会,明白什么是战争,打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一切战争实质上都是为了金钱。他懂的什么时候最容易挣钱,一种是建国之时,一种是国家灭亡之时,国家兴起大财慢,崩溃的时候发财快。还有他对邦妮的宠爱,把她爱到了极致,他把对所有对于思嘉的爱全转移到了宝贝女儿邦妮的身上。对于思嘉,她很爱她,把一个男人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爱全都给了她。可是他并没懂,一次一次的蹂躏了。 能够耐心地捡起碎片,把它们用胶水粘在一起,然后告诉我自己,修复过的跟新的一样好。打破的就是打破的——我宁愿去回忆它还完好无损的时候的样子,而不愿去修好它,然后在我的有生之年看着那破碎的地方。这就是白瑞德,不是不爱了,是爱的枯竭了。
好累呀,不过终于看完了,编剧好神奇,怎么能想到裴昀这么完美的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