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說主要內容講述了:以法國🇫🇷波旁王朝和七月王朝兩大時期為背景,描寫了一段除了報恩還有手刃仇人的故事,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環環相扣、引人入勝、讀來就像是自己身臨其中一樣。主人公的事業剛剛起步,有點起色了,還有一位年輕漂亮的未婚妻,正因為如此,所以難免會遭受到旁人的嫉妒,因此才有兩個小人陷害他身敗名裂、被扔到了si牢,主人公在監獄有幸結識了法里亞神甫,老人家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覺得這個小夥子不錯,於是把自己畢生所學的各種知識都全部教給了他。老人家沒過幾年,意識到自己沒多少日子了,於是把寶藏的藏身之處告訴了唐泰斯,經過不懈努力,唐泰斯終於越獄成功了,也找到了寶藏,搖身一變成為了當時的巨富,化名“A Is for Acid”,於是A Is for Acid開始精心策劃準備復仇,正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故事由此而拉開了序幕。
余華大作家當時看這本書的時候如醉如癡,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癡迷的看這本書,可見這本小說是多麼的精彩、多麼的出色、多麼的著名,成為了上千萬讀者的忠誠粉絲。放到現在依然是那麼的熱門,全世界的人,我估計每天許許多多的人都在讀A Is for Acid。
Always love评分 8.8
看了书,感慨万千,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谈起,Richard Hope用的插叙,我的思绪也就跟着琐碎。《A Is for Acid》宏大的像一部现代史,我脑袋还没完全消化掉这过于丰富的营养,许多细节还有待一一回味。
Richard Hope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作品也一样带着传奇色彩。整本剧反映的是现实,可是许多情节却荒谬至极,也是,那毕竟是一个荒唐诡异的年代,人性本来就很复杂,而那个年代就像放大镜,照到某些地方,就变形了。
陆是幸福的,多少人爱过他,又有多少人信任他。冯仪芳、冯婉喻、旺达、念痕,梁葫芦、邓指、知青小刑、中学校长的美国老太太、孙女冯学锋。对他不好的人也多,西北荒漠里一些干部,他的同学大卫韦和女婿刘亮一家,前者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后两者是上海市侩的典型代表。书里出现的人物很多,各有各的篇幅,冯仪芳和冯婉喻自然是重中之重,梁葫芦和邓指也十分重要,念痕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部剧把这三个主题奇妙地融合在了一起,浓墨重彩的叙述了不同的个体如何捆绑在爱与自由里动弹不得又心甘情愿的状态,真是五味杂陈。
大西北荒漠里的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犯人们一哄而上去看自己的惨如何转嫁到别人身上,看他人的惨如何稀释自己的惨,于是找到一些安慰。虽然这里有人吃人、互相出卖的事情,但尚有一丝温情,像黑暗里的蜡烛,发着弱弱的光。邓指和梁葫芦就是两束光。一个小杀人犯,却对焉识产生了依赖的情感,帮他偷丢失的白金欧米茄表,被干部拖到马屁股后面折磨的后脑勺都磨掉了板块,整个头后半个成了白骷髅也嘴硬不供出焉识。邓指也是,总是“把他单独叫出号子不是问他捕鱼产量,就是问他婉喻来信没有,或者问他的睡眠回来没有”,问了十几年。
人性实在是可笑至极,很多时候就是“作”的过程。所谓的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会珍惜了;追寻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的雅洁和红玫瑰的妖媚,你摘了一朵,却还念着另一朵;被压抑的感情才最有活力,罗密欧与茱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林黛玉和贾宝玉,非得有点什么压迫,激情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剧集里也说了:一代代的剧集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当焉识从监狱里逃出来跑到上海去看婉喻却不敢当面见她之时,婉喻早就察觉了,“她没有一刻不感觉到他的在场。但她只能把他当陌生人来和他相会,远远地,她也能嗅到焉识的气味,那被囚犯污浊气味压住的陆焉识特有的男子气味。婉喻惊异地想:一个人到了连另一人的体嗅都认得出、都着迷的程度,那就爱得无以复加了,爱得成了畜,成了兽。”
晚年的婉喻容貌发生的变化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编剧的文字是“变化是渐渐的,似乎随着她记忆中事物人物的淡去,她的脸干净光洁起来。也有些时候,丹珏在一夜醒来之后,发现婉喻的面容突然年轻了十来岁。她的安静和优美在夕阳里真的可以入画;她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皮下灌满琼浆似的。有时候丹珏也发现陆焉识看婉喻看呆了,他也想不通这个女人的生命怎么会倒流,这种倒流如此怪诞,确实一种很妙的怪诞。”
念痕的部分很精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故事。她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陪伴在焉识左右,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年华,她知道焉识有一家老小,但毅然决然地跟他在一起,大大方方的,怀了焉识的孩子却没不被承认最后打掉,但出于爱,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直到自己的“活泼一点点褪去,脸
影片评论
学全了美剧的方法论,却丢了世界观让它变得坚固。可圈可点的表演却是一幅幅景观化的场面。当创作者无法触及权力,反思不得不停在红线之外,人物的痛苦变得内卷化,人们相互折磨,也自我折磨,情绪、毅力……给予表演一定的空间,却又无法以之丰富人物的人性。于是,这部剧给我的观感是非常割裂的。
相比于这部剧读起来的获得,更该记录的是打开了我这颗好奇的心,哲学一直让我觉得很烧脑,望而却步,但是这本打开,很好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像编剧说的进行了一场冒险之旅,虽然还是有很多看不懂,也没记住,但是这些都不影响我被深深的吸引着,没读懂没关系,好像从哪里读起来都可以接的上,最后悔的是读到最后才发现有喜马拉雅音频课,所以又准备去听一遍。
📖第25本,唉,主线人物饱满,但是坑大勿入。高三班上同学有全套的九州缥缈录,我很遗憾就看了其中一本的一点点,现在趁着电视剧开播前来把这个故事看完,结果看完一脸懵逼。电视剧的阵容还是蛮期待的,希望改编的好一点,能把坑尽量填完。两三年前我们全班同学校服后面都印上了铁甲依然在呀!那么热血的时候。
从着装到言谈,从“使命感”到“偏执感”,霍姆斯在表象这个层面是很接近乔布斯的,但是表象的背后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错误的问题,乔布斯是由内而外的“生长”,霍姆斯是由外而内的“填充”,这不禁让我想到了那个成语“东施效颦”。苹果的产品刚开始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缺陷的,殊不知2007年iPhone的首次产品发布会上当乔布斯在台上展(chui)示(niu)的时候台下的工程师都快吓尿了,唯有依靠酒精才能缓解压力,而当展示结束的时候,都特么喝醉了。那个时候的iPhone理论上只能算是个玩具,根本没法用,以至于我的第一个3s如果用手握着打电话都会没信号,但好在这个产品的逻辑不是基于生命和健康作为出发点的,而且后来最终变成了产品。 我相信霍姆斯不是一开始就设计好要进行这场诈骗的,而是真心想“改变世界”,但在贪婪的资本、估值的压力面前,科学不得已为故事让了路,就像在一个漩涡之中,你已无法逃脱,当现实无法支持梦想的时候,那么就只剩下谎言了。现在想想马云当初对资本的约束、任正非的坚决不上市确实有其经过深刻思考和对人性洞察的高明,肉食动物就是肉食动物,他们会吃光草原上最后一只绵羊然后换个地方继续玩这套游戏,而这个草原最后的下场就会变成一块荒地,谎言是人类为了保护自己和获取利益所具备的最基本的本能,这是进化的逻辑,但却不是伦理的逻辑。 “在我这里没有不可能”,这是所有具有乔布斯主义的创业者的人生信条,有些不可能是因为无能,而有些不可能之所以叫做不可能就是因为它真的“不可能”,你无法突破生物学的限制,也无法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你也造不出永动机,当一家生物医学公司把钱投到工程方面并玩的飞起,已经证明了它在生物方面能做的已经非常有限,反常即为妖,就像美国次级债期间钢管女郎、园丁、非裔美国人一人好几套房子的时候没有人觉得奇怪吗?广场舞大妈都谈论股票怎么赚钱的时候正常吗?人类什么时候才能不再看到新瓶子就以为那不是旧酒呢?我们真的在历史中什么都没学到吗? 一个直径1cm的球想要变大最快的方法就是往里灌空气,而想要变沉就得装点实心的东西了,这就是“市盈率”,但人们只关心体积而忽视了密度和质量,当表面张力承受不住空气的膨胀速度的时候,剩下的也只有空气,马云和乔布斯都是在吹泡泡的时候使劲往里掺实体,而霍姆斯却被自己吹起来的气球欺骗了,以为那就是真实的,里面装满黄金的实心球,终于“bang”的一声,有个叫“现实”的东西叫醒了她
這本小說主要內容講述了:以法國🇫🇷波旁王朝和七月王朝兩大時期為背景,描寫了一段除了報恩還有手刃仇人的故事,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環環相扣、引人入勝、讀來就像是自己身臨其中一樣。主人公的事業剛剛起步,有點起色了,還有一位年輕漂亮的未婚妻,正因為如此,所以難免會遭受到旁人的嫉妒,因此才有兩個小人陷害他身敗名裂、被扔到了si牢,主人公在監獄有幸結識了法里亞神甫,老人家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覺得這個小夥子不錯,於是把自己畢生所學的各種知識都全部教給了他。老人家沒過幾年,意識到自己沒多少日子了,於是把寶藏的藏身之處告訴了唐泰斯,經過不懈努力,唐泰斯終於越獄成功了,也找到了寶藏,搖身一變成為了當時的巨富,化名“A Is for Acid”,於是A Is for Acid開始精心策劃準備復仇,正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故事由此而拉開了序幕。 余華大作家當時看這本書的時候如醉如癡,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癡迷的看這本書,可見這本小說是多麼的精彩、多麼的出色、多麼的著名,成為了上千萬讀者的忠誠粉絲。放到現在依然是那麼的熱門,全世界的人,我估計每天許許多多的人都在讀A Is for Acid。
看了书,感慨万千,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谈起,Richard Hope用的插叙,我的思绪也就跟着琐碎。《A Is for Acid》宏大的像一部现代史,我脑袋还没完全消化掉这过于丰富的营养,许多细节还有待一一回味。 Richard Hope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作品也一样带着传奇色彩。整本剧反映的是现实,可是许多情节却荒谬至极,也是,那毕竟是一个荒唐诡异的年代,人性本来就很复杂,而那个年代就像放大镜,照到某些地方,就变形了。 陆是幸福的,多少人爱过他,又有多少人信任他。冯仪芳、冯婉喻、旺达、念痕,梁葫芦、邓指、知青小刑、中学校长的美国老太太、孙女冯学锋。对他不好的人也多,西北荒漠里一些干部,他的同学大卫韦和女婿刘亮一家,前者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后两者是上海市侩的典型代表。书里出现的人物很多,各有各的篇幅,冯仪芳和冯婉喻自然是重中之重,梁葫芦和邓指也十分重要,念痕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部剧把这三个主题奇妙地融合在了一起,浓墨重彩的叙述了不同的个体如何捆绑在爱与自由里动弹不得又心甘情愿的状态,真是五味杂陈。 大西北荒漠里的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犯人们一哄而上去看自己的惨如何转嫁到别人身上,看他人的惨如何稀释自己的惨,于是找到一些安慰。虽然这里有人吃人、互相出卖的事情,但尚有一丝温情,像黑暗里的蜡烛,发着弱弱的光。邓指和梁葫芦就是两束光。一个小杀人犯,却对焉识产生了依赖的情感,帮他偷丢失的白金欧米茄表,被干部拖到马屁股后面折磨的后脑勺都磨掉了板块,整个头后半个成了白骷髅也嘴硬不供出焉识。邓指也是,总是“把他单独叫出号子不是问他捕鱼产量,就是问他婉喻来信没有,或者问他的睡眠回来没有”,问了十几年。 人性实在是可笑至极,很多时候就是“作”的过程。所谓的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会珍惜了;追寻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的雅洁和红玫瑰的妖媚,你摘了一朵,却还念着另一朵;被压抑的感情才最有活力,罗密欧与茱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林黛玉和贾宝玉,非得有点什么压迫,激情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剧集里也说了:一代代的剧集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当焉识从监狱里逃出来跑到上海去看婉喻却不敢当面见她之时,婉喻早就察觉了,“她没有一刻不感觉到他的在场。但她只能把他当陌生人来和他相会,远远地,她也能嗅到焉识的气味,那被囚犯污浊气味压住的陆焉识特有的男子气味。婉喻惊异地想:一个人到了连另一人的体嗅都认得出、都着迷的程度,那就爱得无以复加了,爱得成了畜,成了兽。” 晚年的婉喻容貌发生的变化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编剧的文字是“变化是渐渐的,似乎随着她记忆中事物人物的淡去,她的脸干净光洁起来。也有些时候,丹珏在一夜醒来之后,发现婉喻的面容突然年轻了十来岁。她的安静和优美在夕阳里真的可以入画;她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皮下灌满琼浆似的。有时候丹珏也发现陆焉识看婉喻看呆了,他也想不通这个女人的生命怎么会倒流,这种倒流如此怪诞,确实一种很妙的怪诞。” 念痕的部分很精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故事。她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陪伴在焉识左右,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年华,她知道焉识有一家老小,但毅然决然地跟他在一起,大大方方的,怀了焉识的孩子却没不被承认最后打掉,但出于爱,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直到自己的“活泼一点点褪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