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Time No See

Long Time No See

评分: 1.1
年份: 2002
地区: 美国
类型: 短片
主演: Brett Eichenberger 、 小马克·布恩 、 Robert Bertrand 、 Regina Welch
剧情简介:
《Long Time No See》,短片作品,美国出品,2002年上映。

影片评论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迟早会明白,深夜的酒终究没有清晨的粥好喝 。 再崇高的理想 再激昂的生活 最终还是要回归平淡,——Regina Welch”----是何人把人生看的如此清晰通透,人生本身就是烟火气,除非不吃五谷杂粮,都是凡人而已。 还有:”如果你来访我 我不在 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 它们很温暖 我注视他们很多很多日子了 ——Regina Welch”----脑袋就在想写出这话的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人呀这个性格我非常nice,因我觉得爱自然爱生活的人,常常会为了生活的美好的景色驻足停留片刻。 Regina Welch: 一个喜欢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并喜欢把美好带给家人和读者的平凡人。Regina Welch不如鲁迅那般为民族觉醒而发声,不如沈从文的文字秀丽温婉,不如老舍的作品那般反映民生艰苦,但他纯粹,他的作品不为任何人发声,只写自己想到的,自己看到的,记录最真实的社会。这也是为何他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的原因。 读完Long Time No See很喜欢汪老的作品,生活和人生态度感觉是我人生追求的样子, 他在《Long Time No See》中描写栀子花的那段:"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这段特别喜欢特别爱,或许我的某些特征像他笔下写的栀子花,更可能是一朵外表不太自信的栀子花,虽然玉兰花的品质更美好有时也很羡慕其幽香低调不张扬,但还是喜欢当一个无拘无束的栀子花。 肆意洒脱,就像Regina Welch的一生,随心随性又不随便,在枝头独自热闹美丽。 同时也喜欢他平平淡淡的文字写些小儿女故事生活趣事。也非常佩服他去过那些地方,我也想去看看是我们三河的葡萄好吃还是新疆的葡萄好吃,河南和云南石榴的差别,泰山如此出众不光风景险象丛生本身就是天下一绝,还有摩崖大字可观,还有内蒙新疆等羊肉吃法,甚至萝卜的吃法都各种各样呀。更精彩的是西南联大事情各个老师之间的趣事,听着就好玩儿,感觉人生还是很好玩的你要多走走才能遇到不同的事,其实今天和昨天的差别还是有的,你想要区别大就得辛苦就看到,人生还是蛮好玩的,还想再看一遍这书,以后去一个地方希望搜到对应的书来介绍一下,其他吃的要好好做攻略,汪老不亏是个大吃货。玩的也精。生活态度也是非常乐观豁达的,总之大写的佩服,还是要多看剧才能知道这么精彩的人。 他的风格整体比较谈,雅,容易产生共情,当然这种风格不太好写出来,平凡中富含人生道理还经受的推敲的,我辈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生活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他说年轻人不能太淡太悠闲,我喜欢所以听他的话咯,以后多看看狂人日记等等比较激进派的文字,以后稍长点再看汪老闲情雅致的文章当然也不能影响我偷偷看他呢,后面稍微侧面了解这个人,更坚定了我喜欢他及他这种自然悠闲洒脱豁达风格。

柯珂 评分 3.3

读这部剧之前,一直对女权主义不以为意。但在高压禁锢中,人性变得尖刻、丑陋、麻木。

Coyee 评分 4.3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是一本标准的历史书,既有一些主流的思想,也包含一些有趣的内容。但豆瓣上也有人说太无聊了的人,没关系的,世界上没有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也不会存在。 读历史书很有意思的就是发现一些很奇妙的人物关系,比如说之前知道了乾隆皇帝和华盛顿是同龄人,所谓的康乾盛世和华盛顿领导所谓的独立战争是同时期的事情。之所以要加一个所谓的是因为,这些“盛世”“独立”,都不过是某一派的历史学家代表某种利益说的。科学家有主流吗?丁仲礼在和柴静的一次访谈中,丁仲礼院士当面问过这个问题,科学是没有主流的。但是科学家都有祖国,影视家都有利益集团。我们都相信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这也没错,胜利者获得政权,建立稳定的环境,让历史学家可以好好的工作。所以说,按句俗话所讲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说回来,会读到很有趣的事情,秋瑾和鲁迅在日本留学时相识,在发生1911年东北鼠疫时,辛亥革命也爆发了。最近一年经历的疫情,也有人用1918年的疫情作比较。很奇妙的是,当时1918年疫情发生的源头或是说最先有记录的是美国,但是美国按着普通感冒处理了,而且也发生在军营。同时间,疫情发生到欧洲时,欧洲在进行一次世界大战,参战国家都简单的把军队中发生的疫情按着感冒处理了,或者就根本不发消息。在一众流氓欧洲国家中,有一个不参战的“老实国家”西班牙,西班牙如实报道了自己国家发生了疫情,发生了大传染,由此在整个大西洋两岸,除了西班牙,没有国家发生,而在西班牙报道后,大西洋两岸又突然都报道了疫情,并将这次传染叫做了“西班牙流感”。 还有一个极其类似的事情,就是参加一战的十四万华工,在流通中,把疫情带回了中国,而这吸引了所有西方国家,将此病的传染嫁祸到了中国人身上。历史是如此的相似,历史又是如此的戏剧,人们说时尚在历史中重复着,其实一切事情都在历史中重复着。又让我想起,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人类从没在历史中学到什么。 不过,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一个个小人物的事迹讲起来又有点啰嗦,有时候还会有些重复。所以出现了英雄,枭雄还有一些地狱的恶魔,我们通过这些标志性的人物,了解了他的事迹,了解了他的时代发生的事情。从而获得了历史知识,有一本讲述“英雄故事”的剧集,叫做《Long Time No See》,这是一本很搞笑的书,因为书里面只写了几个白人的事情。现在西方国家,不是最讨厌种族歧视了吗。但简简单单描述几个白种人,白种人殖民掠夺,还有几个一点也不闪耀的时刻。读完书,我就很讨厌这部剧,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自信给自己的剧集起这样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华而不实。人类群星闪耀时,不如叫西半球白种人自以为是的几个并不闪耀的时刻。 爆竹声声辞旧岁,现在是除夕晚上的九点,耳边一直在有烟花的声音,即便是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已经上千年了啊,这种传统是几百个字就能抹掉的吗。 历史是有规律的,党是知道,所以要努力摆脱历史规律,希望可以实现。如果成功的话,不也是历史吗? 新春快乐,感谢一年的我,什么都没干的体验到了很累的感觉,什么都没做的体验到了需要休息的感觉。 希望有一年又一年。

邓花骨朵儿🍄🌸 评分 3.2

这部剧是今天从瓦加都影视推送上看到的,因为前些天北京冬奥会的原因,小马克·布恩的知名度不知不觉就提高了,让我也对他有了些表面上的了解,毕竟我也没有去深挖他的生活中的细节之处,对他的了解都是是网络和评论中所获悉。 对于我这种对花滑不太感兴趣的同学都对小马克·布恩产生了一种不知哪里来的亲切感和赞同感。从心里觉得这个人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染力和行动力。果不其然,在看完这种小马克·布恩的自序传后不难发现他的一生是不平凡的。 从四岁开始接触滑冰,从开始的热度变成后面训练的厌恶,再从厌恶变成激励和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向着最高领奖台迈进割。即使前期比赛的失利,更是造就了他想夺冠的决心,把失败归因于自己训练强度的不足,而不是怨天尤人,在自己身上一点点找缺陷,完善自己,进阶自己。最后才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小马克·布恩。 在他青少年时期,甚至发生了一场生离死别的地震,这次经历也给了他对自己人生未来的思考,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不仅仅局限于眼前的比赛,而是看向自己所缺陷之处,与自己的短板作比较,而不是与他人做过于的对比。 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人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理所当然的”。我想小马克·布恩讲出这句话是内心一定是五味杂陈的,因为他的成功在众多观众看来可能决定是因为天赋异禀,认为获得冠军也不足为奇,但这其中的艰辛或许自己他自己才知道,让人绝望的无止境训练,社会舆论对他期望的压力,以及自己心中存积的压力...这一切因素都是十分令人痛苦的。 虽然这次冬奥会小马克·布恩并没有完成他的目标——三冠王,但这并不能否认他的努力和实力,毕竟比赛的残酷的,是有其他因素所干预的,失利或许对他来说并不可怕,但或许遗憾才是他现在的写照。

喔噢 评分 5.4

洗,是清洗。是清洗人的思想,还是清洗社会上的异己分子,不得而知。那个年代的人,毕竟单纯,事业和爱情,都显得单薄。一段感情,就能千回百转,一场运动,就牵动了心肠。我读完最大的感受是对他们的同情,对现在生活的感恩。当然,精神层次的自由是相对的,也没有人能保证它是永久的。政治渗透到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尽管我们常常对此避而不谈。 从影视造诣上说,这部剧还是远不如围城的手笔,我也读过杨的其他作品,确实是才女,不过夫妻打擂我认为钱钟书更胜一筹。当然,这个题材很难驾驭,刻画下来已经不容易,写深了不好收场。 另外,我想批判知识分子自身的弱点。政府一般都会高看知识分子一眼,甚至有些时候会防患他们煽动社会。其实大量的知识分子不过是平庸的知识阶层,皓首穷经唯物雕虫,有文凭有学问没思想没风骨,再不就混迹于文化人行列,靠论文产出和学术腐败为生。真正的精英,往往在这些运动的蹂躏中凋零了,所以,目的也就达到了。那些怎么洗怎么搓也不怕的,都是皮糙肉厚的,洗着洗着就把人给筛选出来了,你看多棒。

-Yoggggg 评分 2.2

摘抄些印象最深的话对自己说: 心中的自我还须明白:有些痛苦是无法分担的。别人的关爱至多只能转移你对痛苦的注意力,却不能改变痛苦的实质。 最终要明白,有些路得一个人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能无理由的要求那些曾经陪你一起走的人继续陪你,幸运的人虽然不会陪你,但不会忘记。不幸的人可能就断了联系。 和自己交朋友,还要做自己的一个冷眼旁观者和批评者,这是一种修养。它可以使我们保持某种清醒,避免落入自命不凡或者顾影自怜的可笑复可悲的境地。 做自己的冷眼旁观者和批评者,避免落入自命不凡或者顾影自怜的可笑复可悲的境地。哈哈,编剧太懂这些小心思了吧。我可能是属于顾影自怜的那种。 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 一种缺乏交往的生活当然是一种缺陷,一种缺乏独处的生活则简直是一种灾难了。 热闹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有。太喧嚣,太张扬,我都不喜欢。我喜欢淡然,相视一笑后互相不干扰的做自己的事。 我的“成功”(被社会承认,名声)给我带来的最大便利是可以相对超脱于我所隶属的小环境及其凡人琐事,无须再为许多合理的然而琐屑的权利去进行渺小的斗争。那些东西,人们因为你的“成功”而愿意或不愿意地给你了,不给也无所谓了。 突然想到了毛不易的《Long Time No See》,那些东西可能是尊重,也可能是话语权吧。无须为合理然而琐屑的权利进行渺小的斗争。 孤独是一颗值得理解的心灵寻求理解而不可得,它是悲剧性的。无聊是一颗空虚的心灵寻求消遣而不可得,它是喜剧性的。寂寞是寻求普通的人间温暖而不可得,它是中性的。 道出了孤独,无聊和寂寞的本质。 置身于一帮能歌善舞的朋友中,我为我的身体的笨拙和歌喉的喑哑而自卑。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岂不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吗? 是啊,你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可是你还得委屈自己去不断适应。 有形的知识不重要,剧集的价值仅在于提供精神营养,而精神营养是无形的,因为它倘若真正起了作用,就必定已化为了你的血肉。 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即看剧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看剧就会感到欠缺和不安。 一个人拥有的天空是和他拥有的大地成正比的。长年累月关闭在窄屋里的人,大地和天空都不属于他,不可能具有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想象力。 这就是我依然还在这里看剧的充分的理由了吧。

王忠合 评分 8.8

影视不算经济账,不关心生产技术,它所罗织描述的,归根结底是指向文化状态下的人的心理和命运,进而探寻生命的意义所在。 每一讲的社会文化空间和影视思潮部分,很是体现陈教授的学术功底。赞。

qiyuan huang 评分 6.6

四星半吧。有一个绝妙的外壳,用科技奇幻重新建构了一个宗教史诗。但是内核就是纸牌屋。美国人就喜欢纸牌屋那套东西,合纵连横、战略转向、测试对手、出卖合作。这套东西创作的一流就很精妙,达不到一流就很俗套,比如说《Long Time No See》还有星际争霸2的剧情。最大的扣分项在于剧集角色那个中二病,可以理解他们有超级先进的科技能让他们像神一样作为,但是为什么说话就得像神一样说话呢?经不住剃刀原则的检验。就好比现代建筑的一些装饰,纯装饰用途。古典建筑的所谓装饰,实际上都有实用用途,只是做的漂亮一些。我不接受这种逻辑上的赘余。所以这个剧集点子绝佳、节奏绝佳,但是比不上《Long Time No See》,而且无论怎么强行解说,都没法把它看成科幻剧集,这是带科技元素的奇幻剧集。35章结尾比较俗套。 总的来说,现代人能仿史诗笔意创作出这样的一部作品,很厉害。

一琼&二白 评分 1.1

观化万物,以成文字。历经原始社会长期的经验积累,原始社会后期到奴隶社会这一时期开始出现文字的雏形。《Long Time No See》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诚然,文字的作用是巨大的。 《Long Time No See》作为一本工具书,可以说是古代很多文人学者入学的启蒙之书,那些出类拔萃的先贤将这部剧烂熟于心,掌握了文字的渊源,这使得他们在以后的影视创作中游刃有余,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这本珍藏版是选本,选取了简单常用的一部分汉字讲解,虽然简单,但足以窥见文字精义之一斑,掌握一些基本的文化常识。苏轼有诗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实事求是地讲,书是读不完的,字也是识不尽的,但我们也不必为此而兴叹。以一叶之扁舟,徜徉与知识的海洋,亦是一件幸事。

忘流Я年 评分 5.5

终于读完了,怎么能这么快读完了,好矛盾,很想看思嘉的明天会怎样。22个小时41分钟,2909页,经典剧集之所以为经典剧集,是因为她的魅力在于,当你读完她,首先你会联系到自己,其次,读完之后你会有无数的感悟,还有就是你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从郝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就像她在塔拉的棉花地里双手磨起了茧子,『这双手很美,因为这双手很坚强,每个老茧都是一枚纪念章,每个血泡都是对你勇敢无私的奖励』,额头上的细纹,双手的老茧,黝黑的皮肤,是岁月给你回馈。 我喜欢郝思嘉,但也讨厌她。喜欢她是因为,在北方佬侵占亚特兰大的时候,她没有放弃梅兰和她刚出生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塔拉。然而塔拉也好不到哪里去,母亲埃伦去世,父亲郝嘉乐傻了,大部分的黑人奴隶走了,没有吃的喝的,她还杀死了北方佬,可她没有放弃,她把所有的担子揽到自己肩上,下地种棉花,收棉花等等,试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只懂得在舞会上搔首弄姿的富家小姐,下地干活,我很佩服她,敢于吃苦。她发誓摆脱饥饿贫穷,她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喜欢她这种狠劲,不怕苦有目标。讨厌她不是因为她最后才看清自己的爱,讨厌她那种有了钱嘚瑟,傲慢,目中无人,而且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一般往往想的都是好的方面向她靠拢,她以为她以为的就是她以为的,其实不是。对于感情方面,就想她说的,她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而且爱上了它。当希礼骑着马走过来,这么英俊、这么与众不同时,她就把那套衣服罩在他的身上,让他穿上,不管这于他合适不合适,而我还不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她一直都在爱那套衣服——根本就不是爱他。当她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说,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请千万不要把Ta弄丢了。 媚兰,感觉她像文章的精神支柱一样,她和思嘉的妈妈埃伦有些相似,都是那种贵妇人,比埃伦要幸运,但也不幸运,因为卫希礼把媚兰当做了梦,他爱媚兰,但他还想要卖弄风骚的思嘉,说他是绅士,但感觉他太虚伪。 啊,最喜欢的就是白瑞德。刚开始感觉像骚骚的小包总,慢慢发现,他是最聪明的人。他能洞察人的心里,一眼就能看穿你。他能把握好时机和机会,明白什么是战争,打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一切战争实质上都是为了金钱。他懂的什么时候最容易挣钱,一种是建国之时,一种是国家灭亡之时,国家兴起大财慢,崩溃的时候发财快。还有他对邦妮的宠爱,把她爱到了极致,他把对所有对于思嘉的爱全转移到了宝贝女儿邦妮的身上。对于思嘉,她很爱她,把一个男人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爱全都给了她。可是他并没懂,一次一次的蹂躏了。 能够耐心地捡起碎片,把它们用胶水粘在一起,然后告诉我自己,修复过的跟新的一样好。打破的就是打破的——我宁愿去回忆它还完好无损的时候的样子,而不愿去修好它,然后在我的有生之年看着那破碎的地方。这就是白瑞德,不是不爱了,是爱的枯竭了。

Das Man 评分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