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七节(2/8)

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舍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

他深吸一口气,跪到湖岸边,捧起冰凉的湖水往自己脸上浇了几下。

水滴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落,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擦,可手指却在左眼下方停了许久——那里,曾有一道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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